沙特勞動部令禁止雇用和收留逃逸的勞工
2007/7/30 源自:中華職工學習網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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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勞工大臣簽發勞工部令,從2007年7月25日起,從擔保人處逃逸的外籍勞工2年內禁止被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或收留,與此有關的勞工中介、遷移或提供此類服務的個人和法人均執行此令。
這是勞工部接到大量投訴后推出的應對辦法,符合沙特現行的勞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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