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冶金高級技工學校關于深入開展校企合作辦學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中辦15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技工院校開展校企合作的辦學步伐,積極發揮我校在全省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中的作用,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3月9日召開的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工作視頻會議要求,結合我校的辦學實際,現制定實施辦法。
一、建立和健全校企合作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統籌全校校企合作工作。
(一)擬成立學校校企合作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招生就業部、教學部、學生工作部、培訓部、各專業系、技能鑒定所和職教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學校校企合作工作全過程實施領導、指導、協調和監督審核。
(二)學校已正式聘任7名原企業領導、職業院校領導、專業教學專家和企業培訓管理人員組成了學校建設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收集和研究職業教育發展方向以及校企合作的組織實施。
(三)各系要結合專業建設發展要求,聘任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成立本系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負責對校企合作過程的指導監督,特別是對校企合作過程中的培養目標、教學設計開發、教學內容、培訓形式和教學效果、學生管理、培訓鑒定服務等關鍵環節進行指導監控。
二、借助和依托原母體企業優勢,鞏固合作成效,擴大合作范圍,拓展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涵。
(一)作為50年的企業辦技工學校,在分離改制以后,將繼續借助和依托原母體企業的優勢,在與太鋼供水廠、礦業公司、機械設備修造公司、電氣設備修造公司、汽運公司、建設公司、鋼企公司等企業已有合作的基礎上,將積極協調和逐步擴大與太鋼更多廠礦的合作。
(二)根據學校與太鋼公司分離改制時簽定的《職工培訓和學生就業協議》的約定,將積極爭取公司"鼓勵和扶持學校辦學和發展"的政策支持,逐項落實校企雙方承諾,拓展合作范圍,深化合作內涵,讓企業了解和感知學校的作用,使學校真正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
(三)積極與太鋼公司和有關生產廠礦協調溝通,建立定點校外實習基地,主動配合并協同參與生產技術革新和項目攻關任務,力爭在太鋼的生產實踐和學校的教學實踐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繼續努力為太鋼的生產建設和職工隊伍素質的提高發揮作用。
三、優化和鞏固就業網絡合作企業,變單純"訂單式"培養合作伙伴為全方位、長期穩固的校企戰略合作伙伴。
(一)根據近幾年我校學生生產實習和就業安置的實際情況,要根據勞動密集型、技術密集型企業的不同需求,結合專業教學開發設計和教研教改,組織專業教師深入企業針對性地進行調查了解和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提高,探索校企合作培養技能人才的有效模式。
(二)要選擇確定典型的技術密集型企業,作為學校學生實訓教學和教師能力培訓提高基地。根據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規律特點,重點探索技師層次人才校企合作培養模式。要建立學校教師定期赴企業頂崗學習培訓制度,提高教師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認知和掌握水平,并著重開發生產一線技術難題和案例提煉出的技師培訓課題。
(三)聘請企業優秀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一線高技能人才到校兼任實習指導教師,并參與指導學校教學開發、課程設計和技能鑒定考評等工作,對學生直接進行專業實訓教學、職業素質培養和就業指導,使學校教學更加貼近生產實際,畢業生更加適應和滿足企業要求。
四、問題及建議
(一)近年來,我省部分國有企業由于實施主輔分離、分流富余人員,較長時期不錄用或很少錄用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使原本就有著鮮明校企合作辦學特色的企業辦技工學校也失去了其固有的優勢。
(二)長期以來重知識、輕技術,重學歷、輕技能的傳統思想和社會偏見得不到有效的扭轉,各項政策措施和企業行為也僅停留在表面和口頭上,技能型勞動者結構性短缺的矛盾和深層次原因有待認真研究解決。
(三)應建立政府主導的校企合作制度和政策法規保障體系,確立校企合作的組織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為企業和院校合作牽線搭橋;明確和細化企業、院校在合作中的責權利,為校企合作營造環境、搭建平臺。
(四)政府應制定具體配套的政策鼓勵和調動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建立校企合作的政府投入機制,設立校企合作政府獎勵基金和補助基金。
(五)勞動保障部門應協同政府有關部門專題研究我省國有大中型企業分離改制過程中技工院校遇到的新情況,切實幫助解決這部分院校在辦學和開展校企合作中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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