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曾佑忠底東娜)6月20日起,保健食品人體試食試驗,需要有倫理委員會出具的允許開展試驗的證明。6月20日前已受理的產品,涉及人體試食試驗的,也需要補交上述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上午對外發布通知指出,保健食品產品注冊申報資料中應當增加倫理委員會出具的允許開展該人體試食試驗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檢驗機構印鑒,附于人體試食試驗報告后。通知指出,6月20日前已受理的產品,涉及人體試食試驗的,申請人應當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補交上述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另外,自6月20日起受理的保健食品,申報資料中應當包含該證明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