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網電 廣東省廉江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廉江中學原校長黃兆巒被害致死一案,4月29日下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陳軍、阮馭銘、李忠言分別被判處死刑、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和無期徒刑,從犯陳丕星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陳軍對阮馭銘、李忠言二人稱,他送了一筆錢給黃兆巒,想請黃幫忙辦一件事,但黃收錢后卻遲遲不辦事,遂想教訓一下黃。2008年10月20日6時20分左右,當黃兆巒與其女兒從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時,阮、李先后持刀沖出。阮馭銘捅中黃兆巒左大腿兩刀、右大腿一刀,李忠言捅中黃兆巒右大腿兩刀。黃兆巒中刀倒地,后經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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