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7日南海網12月6日消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經對現有規章清理,海口市政府決定廢止《海口市積壓商品房轉化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規定》等8件政府規章。 其它7件被廢止的政府規章包括:《海口市城市規劃監察行政處罰辦法》、《海口市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暫行規定》、《海口市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辦法》、《海口市財政周轉金管理辦法》、《海口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暫行辦法》、《海口市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管理辦法》和《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 廢止上述規章的決定今天已經海口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海口市法制局負責人說,上述規章或部分內容違反了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復議法規定,或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已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或主要內容已被其他規章所替代等等,已無存在的必要。作者:卓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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