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7日央視國際記者昨天(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了解到,當前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呈現六大特點:國家公務員和縣處級以上要案多;涉案范圍廣,發案環節多;作案手段多,隱蔽性強;窩案串案多;作案時間長,涉案金額大;犯罪危害性大。國家公務員和縣處級以上要案多。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往往涉及黨政領導干部,國土資源、城市規劃、市政建設等部門領導,以及國家工作人員。今年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涉及國家公務員1613人,占立案人數的35.5%。涉案范圍廣,發案環節多。主要涉及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領域,其中尤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居多,占辦案總數的64.7%。主要發案環節是項目規劃審批、市場準入、土地出讓、工程招標投標、驗收和監管等。作案手段多樣,隱蔽性強。有的幫助企業審批項目變更、提高工程造價,收取好處;有的幫助企業搞串標陪標、違法轉包分包,或向中標單位介紹勞務施工隊,從中收受賄賂;有的利用掌管質量監督、預算、決算等職權,進行權錢交易。賄賂名目和方式也多種多樣,主要表現為借逢年過節或者婚喪嫁娶之機收受“紅包”、“禮卡”等,還有接收邀請進行旅游考察、在建筑承包方報銷發票、接受承包方提供的免費裝潢、以干股分紅形式收受賄賂等。窩案串案多。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呈現群體性趨勢,多頭行賄和受賄現象突出,辦案中經常遇到“抓一個,帶一串”、“挖一案,帶一窩”的情形。作案時間長,涉案金額大。城鎮建設領域項目往往資金密集,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長,涉及環節多,相對于其他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其持續時間長,作案次數多,涉案金額大。犯罪危害性大。犯罪導致土地出讓、城市規劃、建筑等領域管理混亂,嚴重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造成房價居高不下;造成土地資源、規劃設計、項目審批等管理失控,給工程建設質量埋下隱患;嚴重破壞城鎮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甚至形成“不送禮,就沒有工程”的“潛規則”,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高檢院通報三起典型案例云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受賄案。1995年至2004年,胡星收受賄賂人民幣2905萬元、港幣1100萬元以及住房一套。2007年7月,昆明市中級法院判處胡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浙江省交通廳廳長趙詹奇受賄案。1994年至2005年,趙詹奇在工程招投標等方面為企業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560萬余元、美元7.6萬元、新加坡幣1萬元。2007年7月,湖州市中級法院判處趙詹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原黨委書記馮斌受賄案。2000年至2003年期間,馮斌為有關單位在承攬工程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人民幣48萬余元、美元1500元。2007年9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法院判處馮斌有期徒刑六年。(記者王新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