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海南日報海口6月26日訊(記者文剛 通訊員黃葉華)在海口中院今天的公判會上,除犯販賣毒品罪的蒙志云被核準死刑外,另外10名毒販也受到了嚴懲。 鄧德南、陳楊高、宋濤販毒案中,海口人宋濤的年紀最輕,案發時年僅20歲。他受鄧德南指使,于2006年11月26日將兩粒搖頭丸運送給了陳楊高,在收到陳支付的100元毒資后,宋濤將其中的40元占為己有。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宋濤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法院一審以販賣、運輸、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鄧德南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陳楊高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萬元。 趙忠立、馬建明、夏永紅販毒案中,現年38歲的被告人趙忠立與現年57歲的馬建明都是寧夏人。他們從寧夏遠赴云南,在云南購得毒品海洛因后,販賣到海口。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趙忠立無期徒刑,馬建明有期徒刑15年,夏永紅有期徒刑9年。 陳金圓、陳楚強、劉德群、程守濤、王綏權販毒案是今天宣判的販毒案中,案值最大的一起。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5月10日到16日,劉德群先后3次通過程守濤,電話向陳楚強聯系購買毒品海洛因260克。每次,陳楚強都聯系被告人陳金圓,共將260克海洛因交給程守濤。前兩次,毒品由劉德群、王綏權帶回澄邁縣販賣給吸毒人員;最后一次,劉德群交王綏權準備帶回澄邁縣販賣時被抓獲。公安人員同時從陳金圓住處繳獲其從廣東省普寧市帶回海口準備販賣的毒品海洛因1576.29克。 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陳金圓死刑,判處陳楚強、劉德群、程守濤無期徒刑,判處王綏權有期徒刑15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