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海南日報海口6月21日訊(記者卓上雄特約記者羅海睿)在海口市龍華區(qū)今天召開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分子公判大會上,陳遠飛等8名被告人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fā)。記者在宣判過程中發(fā)現(xiàn),這8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分子中竟有6人是因涉毒而被起訴。 據(jù)龍華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陳遠飛,男,現(xiàn)年22歲,海口市人。今年1月26日14時許,在海口市長堤路木棉酒店門前,他將0.46克海洛因賣給吸毒人員唐忠。就在雙方離開時,公安人員趕到將陳遠飛抓獲,并從他身上搜出海洛因2.39克及毒資380元。 法院認為,陳遠飛上述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應予懲處,并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其他5名涉毒人員中有2名為女性。據(jù)了解,這5人中販賣毒品最少的有0.01克,最多的有0.05克。經(jīng)審理,他們均被龍華區(qū)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處罰金1000元。 今天一同被公開宣判的還有因盜竊而被起訴的兩人。 宣判后,法官當場給8名被告人逐一送達了一審判決書。據(jù)介紹,如被告人不服這一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10日內(nèi),向龍華區(qū)法院或者直接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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