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管理體制改革成效
】我國已經有幾十個法院開始著手進行書記員管理體制的改革,如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江蘇金湖法院等均成立了書記員處,實行書記員集中、專業化管理。從改革的實踐看,取得了不少成效:
1、促進了書記員隊伍的穩定。由于法官不再從書記員中產生,書記員有自己的晉升序列,調動了書記員工作的積極性,促進了書記員隊伍人心的穩定,解決了以往每提升一批法官就造成書記員崗位空缺、審書比例失調的問題。而且由于書記員集中管理,解決了由于各庭收案數不等而使書記員忙閑不均的情況,促進了人力資源的合理利用。
2、促進了書記員素質的提高。書記員集中管理后,職責明確,改變了過去審書代勞的現象。書記員有統一的工作規范,改變了由審判員考核評價標準不一的問題,使書記員的競爭意識大大增強。實行書記員集中管理的法院,不少書記員均已采用電腦或速錄機記錄,記錄的速度、質量、美觀程度都大有改善。卷宗裝訂井井有條,各種審判內勤工作質量都得到明顯提高。
3、促進了監督機制的健全。書記員獨立管理后,改變了以往一審一書的固定搭配關系。由書記員處負責分案、安排開庭日期,杜絕了法官自定開庭日期的弊端,而且從制度上隔斷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庭前與法官接觸的問題,有利于公正辦案。
4、促進了審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書記員處安排開庭日期和統計、公布收結案情況,有利于保證及時開庭和在審限內結案,提高了辦案效率,而且使審判重心真正放到了庭上,符合控辯式庭審及時開庭、當庭宣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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