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銷毀工作不容忽視
病死畜禽銷毀遇到的問題
缺少銷毀經費和設備、場所
目前我國對于病死畜禽的銷毀方式主要是焚燒和深埋兩種。焚燒需要專門的焚燒設備,深埋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這些都需要大量的經費,但由于我們國家許多地區經濟不夠發達,財政吃緊,缺少或沒有專門的無害化處理場所和設備,導致在養殖過程中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病死畜禽難以處理而被隨意拋棄,給動物防疫工作造成了極大安全隱患。
個別養殖戶為追求一時的經濟利益,不愿主動將病死畜禽銷毀
畜禽的死亡給養殖戶帶來了經濟損失,如果遇到嚴重的傳染病甚至會全軍覆沒。有些養殖戶在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的同時,為了減少損失,就把病死畜禽低價賣掉。
少數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專門上門收購病死畜禽
目前我國有少數不法分子專門上門收購病死畜禽,然后將其批發或加工出售,以牟取暴利,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解決問題的對策
認真落實動物防疫法,出臺專門的管理法規及銷毀制度
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是做好動物防疫工作的基礎,同時要嚴格執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由當地政府出臺適合當地情況的銷毀制度,與此同時應該出臺一些更加細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規。
設立病死畜禽銷毀補貼經費和專項經費
將病死畜禽的銷毀補貼費用納入財政預算。國家設立專項經費,或由各級政府按比例分擔費用。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是個涉及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大問題,由政府買單可以體現國家對人民生命安全和食品安全高度重視的態度。
建立畜禽養殖保險制度
當前由于畜禽養殖業風險大,加之養殖戶的養殖水平參差不齊,許多保險公司都不愿意提供養殖保險,養殖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很低。如果遇到畜禽大量死亡時,通常是血本無歸。建議借鑒國外成熟的畜禽養殖保險制度,由政府和保險公司進行協商,設立畜禽養殖保險,以此確保畜牧業健康發展,化解養殖風險,解除養殖戶的后顧之憂,保障廣大養殖戶的利益。
設立專門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場所及機構
我國目前專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比較少,建議由當地政府投資設立無害化處理場,添置無害化處理設備,必要時成立無害化處理機構,由專人進行管理。例如上海成立的浦南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站,有無害化處理場所,有先進的無害化處理設備,有專門的人員和編制配備,同時也有相關的無害化處理制度和收費制度,值得各地借鑒。
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和養殖水平,加快畜牧業科技推廣
通過國家政策扶持和重點工程,對養殖戶和技術推廣人員進行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科技水平和專業綜合素質。通過逐步建立政府對畜牧業科技投入的長效機制,逐步增加畜牧業科技投入,提高科技進步對畜牧業發展的推動作用。同時,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加快畜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畜牧業科技推廣,從而減少畜禽養殖的死亡率。
加強普法宣傳,加大力度打擊販賣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
要大力宣傳《動物防疫法》,使廣大養殖戶學法、知法、守法,主動配合防疫工作。對病死畜禽及時進行焚燒、掩埋等無害化處理,對故意亂拋病死畜禽、不配合防疫、污染環境者,責令其對病死畜禽做無害化處理或者罰款、繳納處理費用,同時加大力度查處收購和販賣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向群眾公布執法監督舉報電話,適當地設立獎勵,讓販賣病死畜禽的不法行為無處遁形。
病死畜禽銷毀遇到的問題
缺少銷毀經費和設備、場所
目前我國對于病死畜禽的銷毀方式主要是焚燒和深埋兩種。焚燒需要專門的焚燒設備,深埋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這些都需要大量的經費,但由于我們國家許多地區經濟不夠發達,財政吃緊,缺少或沒有專門的無害化處理場所和設備,導致在養殖過程中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病死畜禽難以處理而被隨意拋棄,給動物防疫工作造成了極大安全隱患。
個別養殖戶為追求一時的經濟利益,不愿主動將病死畜禽銷毀
畜禽的死亡給養殖戶帶來了經濟損失,如果遇到嚴重的傳染病甚至會全軍覆沒。有些養殖戶在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的同時,為了減少損失,就把病死畜禽低價賣掉。
少數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專門上門收購病死畜禽
目前我國有少數不法分子專門上門收購病死畜禽,然后將其批發或加工出售,以牟取暴利,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解決問題的對策
認真落實動物防疫法,出臺專門的管理法規及銷毀制度
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是做好動物防疫工作的基礎,同時要嚴格執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由當地政府出臺適合當地情況的銷毀制度,與此同時應該出臺一些更加細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規。
設立病死畜禽銷毀補貼經費和專項經費
將病死畜禽的銷毀補貼費用納入財政預算。國家設立專項經費,或由各級政府按比例分擔費用。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是個涉及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大問題,由政府買單可以體現國家對人民生命安全和食品安全高度重視的態度。
建立畜禽養殖保險制度
當前由于畜禽養殖業風險大,加之養殖戶的養殖水平參差不齊,許多保險公司都不愿意提供養殖保險,養殖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很低。如果遇到畜禽大量死亡時,通常是血本無歸。建議借鑒國外成熟的畜禽養殖保險制度,由政府和保險公司進行協商,設立畜禽養殖保險,以此確保畜牧業健康發展,化解養殖風險,解除養殖戶的后顧之憂,保障廣大養殖戶的利益。
設立專門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場所及機構
我國目前專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比較少,建議由當地政府投資設立無害化處理場,添置無害化處理設備,必要時成立無害化處理機構,由專人進行管理。例如上海成立的浦南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站,有無害化處理場所,有先進的無害化處理設備,有專門的人員和編制配備,同時也有相關的無害化處理制度和收費制度,值得各地借鑒。
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和養殖水平,加快畜牧業科技推廣
通過國家政策扶持和重點工程,對養殖戶和技術推廣人員進行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科技水平和專業綜合素質。通過逐步建立政府對畜牧業科技投入的長效機制,逐步增加畜牧業科技投入,提高科技進步對畜牧業發展的推動作用。同時,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加快畜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畜牧業科技推廣,從而減少畜禽養殖的死亡率。
加強普法宣傳,加大力度打擊販賣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
要大力宣傳《動物防疫法》,使廣大養殖戶學法、知法、守法,主動配合防疫工作。對病死畜禽及時進行焚燒、掩埋等無害化處理,對故意亂拋病死畜禽、不配合防疫、污染環境者,責令其對病死畜禽做無害化處理或者罰款、繳納處理費用,同時加大力度查處收購和販賣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向群眾公布執法監督舉報電話,適當地設立獎勵,讓販賣病死畜禽的不法行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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