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南海網1月9日消息:經省公安廳指令,由萬寧市公安局辦理的東方市八所鎮林軍、鄭永武等人開設大型賭場聚眾賭博的案件,日前由萬寧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該賭場的老板林軍和3名“看場”人員分別被法院判處管制等刑罰。1月3日,萬寧公安局向省公安廳匯報了該案的辦理情況。 賭博害人 公安廳指令異地民警前往打擊 2007年5月下旬起,有人在東方市八所鎮東海路東側的一家民宅三樓上開設賭場,以編碼1-24號的彩球和2個紅藍彩球,以搖獎的方式聚眾進行賭博。當地的部分居民沉迷于彩球賭博,輸掉不少錢,鬧得家庭不和,夫妻反目,深受賭博所害。去年7月,有群眾向省公安廳反映了東方市八所鎮該賭場的害人情況。 省公安廳對此高度重視,決定對該賭場進行打擊。為了做到萬無一失,省公安廳指令異地的萬寧市公安局辦理此起賭博案件。接報案后,萬寧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符平立即指派分管治安副局長吳毓波帶領10多名民警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經查,該賭場是從2007年5月27日起開始營業。賭場老板為林軍和孫波(另案處理),由鄭永武、李道武和湯榮福負責“看場”和對該賭場進行管理。 掩人耳目 賭場自備發電機老板養狼狗“看場” 公安民警在對該賭場進行偵查時發現,該賭場的“看場”人員防范意識相當強,警惕性很高,他們在一樓的院子里養了4只大狼狗看家護院。只要有陌生人走近,賭場院子里的大狼狗就會狂吠不已,里面的“看場”人員就會出來查看,一旦發現情況不對勁安排賭博人員逃離或轉移。另外,該賭場了為避免因為用電過多引起外界的懷疑,竟用自己購買的發電機發電自用。 辦案民警稱,為了掩人耳目和逃避警方的打擊,一般的賭場都會設于偏僻或隱蔽處,而該賭場則設在東方市八所鎮的臨街鬧市區,由此可見賭場的老板相當的囂張。 警方查處抓獲涉賭者61人繳賭資10多萬 經過周密的偵查,2007年7月24日0時許,萬寧市公安局的民警在東方市邊防支隊的配合下,高度保密,迅速行動,前往該賭場進行查處。當公安干警來到賭場樓下時,由于大門緊閉,東方市邊防支隊的10名身著便裝的民警想扮成賭徒混進賭場,但被戒備心強的看場子人員擋了出來。面對這種情況,民警只好采取強攻的辦法。東方市邊防支隊指派兩名民警翻墻入室,進入院內打開大門,并率先沖向賭場的三樓,其余民警也緊隨其后沖進賭場。面對突然從天而降的公安干警,參賭人員只好乖乖束手被擒。 警方當場抓獲參賭人員和為賭場服務的人員共61人,其中在賭場老板林軍、“看場”人員鄭永武、李道武和湯榮福,賭場的服務人員20人,參賭人員37人,繳獲人民幣100374元、港幣20元、澳門幣10元、韓幣1000元、美元1元及電腦主機4臺、單球機3臺、空氣壓縮機3臺、電腦顯示器72臺等一批賭具。 經鑒定,該賭場自經營起至被查獲時,期間盈利金額人民幣974090元。 法院判決賭場老板和看場人員受到刑罰 2007年8月29日,林軍、鄭永武、李道武和湯榮福因涉嫌賭博罪,被萬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并于9月25日依法起訴。萬寧市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認為,林軍、鄭永武、李道武和湯榮福無視國家法律,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進行聚眾賭博,并從中漁利,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林軍作為賭場老板,作用大于其他3人,因此對林軍的量刑應與其他3人有所區別。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4被告坦白認罪,并愿意繳納罰金而且兌現。 萬寧市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林軍犯賭博罪判處管制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鄭永武、李道武和湯榮福犯賭博罪分別判處管制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作者:良子宋洪濤陳煒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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