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人民網重慶1月1日電(記者劉天亮)近日,重慶公運集團出租車公司決定免費為旗下的1200多輛出租車安裝新一代GPS系統。它不僅有傳統的衛星定位功能,還配備了攝像頭和語音監聽系統,能看得清車廂里面的動靜,聽得清乘客和司機說話。 據介紹,在安裝了新系統的出租車上,乘客上車后,司機一按下計價器,裝在后視鏡上方的攝像頭就會自動拍一張乘客的照片,傳回公司的監控中心存檔。公運集團稱,如果沒有異常情況,拍下的照片30天后將自動消除;遇到緊急情況,司機只要一按報警按鈕,監控中心就會立即啟動攝像頭再拍兩張照片,并對該車進行強制監控。監控人員不僅可以聽到車內聲音,還能與司機對話。司機如果受制,他們還可遠程斷油迫使車子拋錨。 坐出租車也要受監控?此事一經披露,立即引起爭議。 公運集團出租車公司辦公室主任尹國峰表示,公司花500萬引進這套系統,主要是出于安全考慮。公司可以隨時啟動監控系統,看看駕駛員是否有說臟話等不文明行為,對乘客的利益也是一種保障。同時有市民質疑,出租車公司擅自裝這種設備,無法保證乘客的隱私安全,是一種越權行為。 攝像頭該不該裝在出租車上?如果能裝,該由誰裝、由誰管?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孰輕孰重,各方說法不同。 碰撞 對話人: 尹國峰重慶公運集團出租車公司辦公室主任 譚啟平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趙春曉重慶法緣律師事務所主任 李敏媒體從業人員 陳女士市民 出租車裝攝像頭侵不侵犯隱私 尹國峰:為了公共安全采取必要監控措施,只要不拿來營利,就應該不算侵犯個人隱私。 陳女士:情侶間做點親昵的動作,給領導打個電話,這些如果被拍下來或者錄音,肯定不妥。 趙春曉:如果沒有法律允許,那么不管是公安部門安裝,還是出租車公司自行安裝,都是侵權行為。 譚啟平:我國民法沒有規定獨立的隱私權。從法律的規定來看,拍照行為本身并不侵權,只有拍攝者把照片用作營利用途,才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侵權行為。至于出租車公司安裝監聽設備是否侵權,主要看它是否得到了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如果沒有,那就屬于越權行為。 出租車是“純粹”的公共場所嗎 尹國峰:出租車是種公交工具,跟公交車一樣,肯定屬于公共場所。 李敏:但出租車不同于商場、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它相對封閉,流動性大,私人性較強。 趙春曉:相比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車具有很強的私密性。這好比賓館的房間、酒樓的包廂,大廳、走廊等公共地帶可以裝攝像頭,但房間、包廂就絕對不能裝。在這種私密性比較強的地方,公民的個人活動自由和權利應該得到保障。 譚啟平:出租車和賓館不能簡單地類比。旅客住賓館,相當于和賓館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發生的是物權關系,涉及使用權的轉移,這種關系具有排他性。乘客坐出租車,相當于和出租車公司暫時達成了旅客運輸合同,雙方發生的是債權關系。 趙春曉:但是,乘客坐出租車還有附屬的法律關系,涉及出租車的使用權。車是由司機開,但選擇目的地和路線的決定權,在乘客手中。所以出租車并不是一個“純粹”的公共場所。 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能否兼顧 尹國峰:前幾年,公司接二連三地發生惡性搶劫事件,所以我們才花大價錢安裝了這套系統。我們有嚴格的管理制度,防止照片等資料泄露。 譚啟平:為了公共安全,個人“隱私”應該受到一定的限制。出租車公司裝備監控系統,經過行政機關許可、有正當理由即可。 趙春曉:出租車裝攝像頭,是以較大的代價換取較小的好處。因為犯罪是少量、不經常發生的,但攝像頭面對的是大量、普遍的人群。相關部門和出租車公司應該尋找更好的辦法,而不能一“拍”了事。 【最新進展】 管理者未有定論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重慶市道路交通運輸管理局。 有關工作人員表示,重慶目前還沒有建立統一的GPS平臺和標準,GPS系統還處于企業自行建立和管理的狀態。如果將來這個系統納入統一管理,政府相關部門就會制定統一的標準。到時候,出租車能不能裝攝像頭等問題,可能才會水落石出。 而重慶市公安局則表示,目前尚未介入此事,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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