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央視國際新快報訊(記者陳琦鈿)從昨天起,新《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新法規定旅行社必須更嚴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導游薪資并交納“三金”。記者從廣州旅游市場上了解到,部分旅行社為了規避風險、減輕企業負擔,可能會不再聘請“掛靠”導游,而其直接的后果是:將導致至少5000名現有兼職導游面臨“被炒魷魚”的命運。 導游緊缺 兼職是正規兩倍 記者了解到,由于旅游業具有明顯的淡旺季之分,再加上行業競爭非常激烈,這一“特殊性”導致絕大部分旅行社并不愿意,或者沒有能力去雇傭一幫固定的導游職員。因此長期以來,導游從業人員大多是兼職的“游擊隊”,掛靠和兼職的比例相當高,在部分旅行社中甚至遠遠超過全職導游的數量。這些“臨時導游”和旅行社之間的勞動關系比較松散,可能僅僅掛靠于某個旅行社名下,也可以同時為多個旅行社打工;而旅行社往往也并不支付他們工資或交納“三金”。 據廣州市旅游局副局長李志新介紹,目前廣州市有1萬多名導游,主要分為兩類,其中一種是與旅行社簽約的導游,稱之為簽約導游,大約有3000人,另外一種就是兼職導游,主要由3個導游管理公司管理,稱之為社會導游,至少也有7000人。簽約導游各方面的保障好一些,待遇也相對好些,而社會導游各方面待遇都會差點。 據悉,廣州現行導游的薪酬,通常是“底薪 差費”。在旅行社有“編制”的導游,每月底薪才300-500元,再加上出團時按天數計算的差費,“編制”導游月收入平均也才3000元左右;而“兼職”導游,連底薪都沒有。所以在同等專業條件下,旅行社出于經濟成本的考慮,更鐘情于聘用兼職導游。 “陣痛”過后 是更多權利保障 于昨日生效的新《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范了旅行社的用工制度,新法要求“旅行社必須更嚴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導游薪資并交納‘三金’”,目的是促使掛靠、兼職導游轉為以事實用工為主。那么廣州幾大旅行社是否都會和其兼職導游“正式簽約”呢?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旅游業界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觀望和疑慮情況。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部分旅行社為了規避風險、減輕企業負擔,很可能不與兼職導游簽訂勞動合同。按初步的預計,至少將有5000名兼職導游會被辭掉。 “新法對掛靠和兼職導游的沖擊是難免的,但‘陣痛’過后是更多權利保障。”昨日市旅游部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更多兼職導游可能會從旅行社走向導游人員服務中心。而旅行社在旅游旺季人手不夠的時候,不可能不重新雇傭一批兼職導游,屆時,兼職導游就可以通過與旅行社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而新法對那些簽訂了合同的導游有著更好的保障。 該負責人認為:新法將可使旅行社用工向更穩定的方向發展,旅行社會提供更好的保障以長期留住優秀的導游,而導游會更加規范自己的服務、提高自身素質。可以預見,旅行社以等于甚至低于成本的“零負團費”報價來吸引游客報名參團,到了旅游目的地再通過帶游客購物等方式賺取“回扣”等不良競爭現象將得到更有效控制,而旅游業的服務質量也將因此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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