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南海網12月26日消息:今天,記者從全省公安車輛專用號牌清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繼全省取消公務車專用號牌后,省公安廳作出決定,從2008年2月1日起,不再使用公安行政車輛號牌,換發普通民用號段號牌。 此次全省公安行政車輛號牌換發范圍為省公安廳機關及直屬單位,各市縣(洋浦)公安局,墾區、礦區、森林、港務、機場、鐵路、民航公安局(處)、海關緝私局、邊檢總站和其他政法部門等所有在用的“瓊OA”公安行政車輛號牌,包括大、小型汽車和摩托車,計1854輛。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現用的警車專用號牌不列入換發范圍,繼續保留使用。 另據南國都市報報道:2008年2月1日起懸掛“瓊OA”將查扣 省公安廳要求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海南省公安行政車輛號牌換發工作計劃表》(附表)的部署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準時安排車輛到指定的車管所換牌,準時完成本單位車輛換牌任務,確保一輛不漏。 省公安廳還要求,各車管所都要指定一名領導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在服務大廳設置專門服務窗口,安排足夠警力、指定專人具體辦理號牌換發工作,留出專門停車場,指定專人從事車輛照相工作。公布專門電話號碼,開展業務預約服務,特別是對大型車屬單位,可以采取上門服務集中辦理或批量辦理。瓊北車管所除日常工作外,工作日下午下班時間延長到晚上9點,雙體日不休息(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半至5點半),加班加點辦理號牌換發工作。海口、三亞、瓊南車管所也應及時調整工作重點,迅速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工作日程,配合做好轉入車輛號牌的換發工作。 省公安廳明確規定,從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懸掛省公安行政車輛號牌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由各級警務督察部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上路督察、檢查所有懸掛“瓊OA”公安行政車輛號牌上路行駛的車輛,發現一輛、查扣一輛,并追究車屬單位領導一把手責任,同時通報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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