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央視國際新京報訊中國擬立法強化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受損的救濟。昨日首次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規定,食品經營者以假充真或者銷售不安全食品,除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外,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受國務院委托作了草案說明,曹康泰坦言當前食品安全存在五大問題,主要涉及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和管理體制。 國務院法制辦一位相關人士介紹,全國目前共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44.8萬家、個體工商戶有253.94萬家。對如此大量的企業,“人盯人是完不成監管的,監管部門有時候是疲于奔命”。 為此,法案明確,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同時,由于消費者數量巨大,為了激發消費者對生產經營者的監督,草案擬建立對消費者更暢通、便利的救濟渠道。 草案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消費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食品經營者以假充真或者銷售不安全食品,除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外,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記者楊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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