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采取公開招考、定向報名、定向錄用的方式補充全省法院工作人員共106名,其中:法官16名、審判輔助人員(書記員等)59名(男2名,女2名,男女均可55名)、司法警察15名(女2名、男13名)、計算機工作人員11名、檔案管理人員5名。二、報考人員應預先認真閱讀招考《簡章》及《報考須知》,全面了解報名的各項要求。三、本省占行政編制的法院工作人員,不得報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法院的一個職位。司法警察體檢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司法警察體能達到測試合格的標準(體能測試結果兩項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四、報名時間為2007年7月31日至8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五、報名時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1、按要求填寫的《海南省黨的機關工作者和機關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省委組織部、省高院和報考者各執一份);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5、學位原件及復印件;6、單位介紹信(在職人員);7、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8、從事實際工作年限證明(相關專業);9、英語四級以上證書(計算機專業)原件及復印件;10、計劃生育證明(已婚者);11、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12、其他相關材料。報考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本省法院現有聘用人員須攜帶單位證明信(注明聘用時間)。六、相關說明1、計算年限、從事法律工作時間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2、報考條件中,“從事法律工作”是指:從事國家或地區的立法工作;從事審判、檢察工作;從事公安、國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從事律師、法律教學和研究工作;從事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的法律工作等。3、報考條件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是指:取得高等教育法律類專業證書;在高等院校完成法律專業八門以上課程的學習或者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八門以上單科結業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2001年以前通過初任法官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初任審判員、助理審判員考試合格證書》;或者參加初任檢察官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或者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從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此處規定的法律工作年限應與《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從事法律工作的有關年限分別計算)。4、報考條件中,“計算機、通信等相關專業”是指: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應用、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光信息科學與技術等。5、持有司法部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考法院職位,限報保亭法院、陵水法院、東方法院、樂東法院。七、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07年9月下旬(具體考試信息見準考證)。面試內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請登陸天涯法律網(http://www.hilaw.cn和doplss.hainan.gov.cn.)八、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07年9月6日至7日到省高院一樓第一會客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海口市龍昆南路,解放軍187醫院對面)。聯系單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咨詢電話:0898-669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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