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國法院網(作者:田雨鄒聲文)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經表決,批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西蘭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該條約是中國和新西蘭為了確立兩國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礎,更有效地懲治跨國犯罪而簽署的。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表示,“隨著兩國關系的發展及人員往來的增多,涉及雙方的刑事案件時有發生。為確立兩國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礎,更有效地懲治跨國犯罪,有必要締結中新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該條約于2006年4月在惠靈頓簽署。條約共22條,主要內容包括條約的適用范圍;司法協助的聯系途徑;拒絕司法協助請求或者推遲司法協助的理由;司法協助請求的形式和內容;犯罪所得的處理;執行司法協助的方式、規則和費用;交換法律資料;爭議解決的方式;條約生效和終止程序。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認為,該條約內容符合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司法實踐,符合中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批準該條約,有利于加強中新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有利于促進兩國友好合作關系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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