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南海網6月10日消息: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抱由鎮頭塘村的邢偉明等21名黎族村民,拿到了某公司對他們的財產損害賠償16萬多元。這起鬧上法庭的案件,最終以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收場,可謂皆大歡喜。據了解,2005年5月,某林業公司為改造與頭塘村重尊嶺相鄰的桉樹林地,把砍伐等事項發包給陵水某公司,由于林地在砍伐后因不明原因起火,蔓延燒毀了相鄰的邢偉明等村民的橡膠樹、龍眼樹等,造成了十幾萬元經濟損失。這21名村民遂于2006年起訴到法院,將兩公司列為被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樂東縣法院負責人告訴記者,這起案件也成為樂東較大的一起涉農案件,且被告互相推諉責任,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了爭取調解結案,樂東法院負責人帶著審判人員,到海口市上門對該林業公司進行勸說。經過數次調解,闡明法律,陳述利害,該公司終于討論決定同意承擔賠償責任。在其帶動下,另一公司也同意進行賠償。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共向這21名村民賠償16萬多元。拿到上萬元賠償金的邢偉明滿意地告訴記者:“調解結案比判決速度快,我們大家都挺感謝法院的法官,他們還是為我們說話的。”樂東縣委書記吳井光說,自2006年以來全縣不完全統計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395起,調成385起,調處成功率達到97%,全縣信訪總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4%,社會治安情況不斷好轉促進了樂東的經濟發展,今年前4個月的財政收入增幅達45%之多。吳井光認為,“倉廩實而知禮節”,樂東將咬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通過提高人民群眾收入水平,改善群眾生活,來促進和推動平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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