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央視國際(宋亮亮王成誠)文昌市清瀾實驗學校初三年級學生小明(化名),因為與同校初二年級某班的一位同學發生矛盾,被對方班主任黃某毆打,致使小明左睪丸挫裂傷、左精索挫傷并形成血腫。日前,文昌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黃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文昌清瀾實驗學校賠償小明20340.30元! “盖榛胤牛骸 W生鬧矛盾老師暴力動粗 1月18日,對于年僅16歲的小明來說,是一個難以抹去的黑色日子。小明和同學小關(化名)因為與校內初二某班的學生小青(化名)發生矛盾,1月18日中午,他們便將小青打了一頓。過了一會兒,小青的班主任黃某便來到小明所在班級宿舍,準備質問小明等人。見到小明后,黃某抓住他的頭發,抬起右膝撞向他的下陰部。小明當時疼痛難忍失去了知覺。小明被撞傷后,黃某便叫學校的車輛把小明送到了文昌市人民醫院。經檢查診斷,小明“左陰囊外傷陰囊皮膚腫脹”、“左睪丸破裂傷周圍血腫”。1月19日,小明被轉到省人民醫院治療,醫院給他做了左睪丸修補術和血腫清除術! “赴l后,文昌市公安局清瀾派出所對此非常重視,立即立案調查。3月16日,法醫作出鑒定,小明傷殘為十級,已經構成輕傷,警方對黃某予以刑事拘留,以黃某涉嫌故意傷害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本報4月3日第3版刊發,見左圖)4月17日,文昌市人民檢察院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小明的家長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文昌市清瀾實驗學校賠償小明傷殘賠償金、后期治療費等共計20余萬元! ¢_庭審理: 肇事老師和學校均擔責 5月17日,文昌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公訴方認為,被告人黃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小明的身體,致使其輕傷,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小明的家長在法庭上提出,黃某是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傷害了小明,損害后果應當由文昌市清瀾實驗學校承擔,要求賠償小明傷殘賠償金、后期治療費等共計20余萬元。黃某在法庭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沒有異議,對小明家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他愿意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ㄔ航涍^審理認為,黃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結合其犯罪事實和犯罪后的認罪態度良好,法院認為可對其從輕處罰。由于黃某的犯罪行為造成了小明的經濟損失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黃某是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傷害了小明,其損害后果應當由文昌市清瀾實驗學校承擔賠償責任。5月22日,法院作出判決:“黃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黃某及文昌市清瀾實驗學校應賠償人民幣20340.30元給小明,限于本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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