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簡介
2007/6/14 源自:中華職工學習網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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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男,1955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南通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大法官。1979年至1983年在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進行本科學習。1983年至1986年在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進行研究生學習,1986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1986年至1995年任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教師、系副主任、系主任、教授,期間1988年至1989年到比利時根特大學法學院學習。1995年至1997年任華東政法學院常務副院長。1997年至1999年任華東政法學院院長。1999年9月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1999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法官協會副會長。
在法學特別是國際經濟法領域具有扎實的基礎和深厚的學術造詣。曾獲得全國有出突出貢獻的回國留學人員、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中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上海十大高教精英、上海十大杰出青年稱號。1992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2001年3月被比利時根特大學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主編有《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經濟法新編》(三卷本)、《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等著作。教材20余部,發表論文230余篇。他率先提出土地批租的法律問題、在法學界、經濟學界有較大影響;他的《國際產品責任概論》是國內最早的關于產品責任法的專著;他主編并共同撰寫的《國際經濟法新編》三卷本150萬字,獲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成果(1986-1994)著作一等獎和國家教委第二屆全國高校出版社優秀學術著作獎。他還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在全國較廣范圍內進行了大量的法制宣傳工作。
由于他的突出成就,他曾獲得全國有突出貢獻的回國留學人員、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上海市十大高教精英、上海市大十杰出青年、中國十名杰出青年法學家等榮譽稱號。
1994年12月9日,曹建明在中南海懷仁堂為****等黨和國家領導主講中共中央法律講座第一講《國際商貿法律制度及關貿總協定》,在國內外產生很好反響。
是中共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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