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我國著名古典文學家顧學頡之女顧女士因其父3部著作的版權發生糾紛,將自稱父親養女的李女士訴至法院一案。
顧女士訴稱,其父顧學頡系我國著名古典文學家,1999年9月26日去世,生前曾出版10余部作品。近期,顧女士得知人民文學出版社再版了其父校注和選注的《醒世恒言》、《今古奇觀》、《元人雜劇選》后,便委托代理人主張版權事宜,卻發現李女士以其父養女的身份主張繼承權。顧女士稱,自己一出生,父親顧學頡就到外面學習去了,后來顧學頡在武漢教書時,曾將自己接到武漢共同生活了一年多。自己從不知道父親收養李女士的事。作為顧學頡的唯一子女,自己對其所遺作品的著作權享有繼承權。
李女士辯稱,顧學頡與后來的妻子黎女士結婚后沒有子女,因此通過鄰居即李女士的親生父母將自己收養。1991年,李女士的戶口正式遷入顧家。因此自己與顧學頡是養父女關系。顧學頡與顧女士60年沒有一起生活過,顧女士的繼承權已經被剝奪。因自己長期與顧學頡共同生活,且顧學頡生前立有遺囑,將其書籍捐贈給圖書館,其余財產由自己繼承,故自己對該3部作品的著作權享有繼承權。
據悉,此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記者鄒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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