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食品中毒有沒有人給我們一個說法?
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在經歷了若干事件后,我以為有所改觀了。我最近采訪的一個事件,卻告訴我們,食品安全,任重道遠。
5月6日上午,南皮縣寨子鎮黑龍村66歲的村民于炳柱找到了我。事情發生在3月28日,當天上午他的兒媳從本村集市上買來一捆韭菜,中午包餃子吃了。先是他的大女兒出現癥狀:嘴唇抽動、說不出話、無法動彈,慌亂間,家里其他5口人也相繼出現同樣癥狀。除了兒子和兒媳外,家里其他4口人被立即送往醫院,針對他們的病情,醫院立即向衛生監督部門進行了上報。讓于炳柱至今感到萬幸的是那天中午包餃子時往韭菜里又摻了一顆白菜,而且家里的兩個小孩子當時一個睡著了一個出去玩了,不然后果會怎樣他心里也沒底。
幾乎就在同時,黑龍村52歲的村民姜連梅也在吃完韭菜餃子后發覺不適。因家中只有她一人,她只好來到鄰居家尋求幫助,這時癥狀加劇,她吐了一地,渾身抽動,說不出話來。她也被立即送往醫院。在醫院里于炳柱得知,鄰村也有一家農戶的老兩口因為同樣的原因住進醫院。
此事引起當地相關部門的重視,南皮縣衛生監督所第一時間趕到醫院進行調查,并進行了取樣。南皮縣農業局也很快介入調查。于炳柱說,他當時覺得這事肯定會有一個“說法”的。
但事情沒有按照他們想像的那樣發展:衛生監督所告訴他們有關化驗結果出來了,是有機磷中毒。但有機磷有好多種,下一步的化驗滄州做不了,去省里做費用又很高;農業局也按照中毒農民們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集市上賣韭菜的張某,并割取了韭菜化驗,可結果是“不超標”。
于炳柱說,他到衛生監督所,得到的答復是韭菜屬于種植業,歸農業局管;到農業局,說餃子屬于食品,該歸衛生局管。這位66歲的老農說,接待他的工作人員“說話都挺客氣”,而且還給找來法律依據什么的,好像說的都有道理。但最后他一想不對呀,那我們這中毒的事究竟應該怎么辦哪?事情過去了一個多月,于炳柱不服氣,找到律師要打官司,訴狀都寫好了,往法院一遞,結果沒能立案。
在這個事件中,我先后采訪了南皮縣衛生監督所及南皮縣農業局執法大隊有關人士。
南皮縣衛生監督所有關人士表示,他們第一時間派專業人員趕到醫院,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他們也找到了中毒農民所稱的出售韭菜的張某,但張某否認,作為衛生部門也無法采取其他措施。經取樣化驗,中毒農民系有機磷中毒,但有機磷有很多種,進一步的化驗需要送到省里去做。這位人士一再強調,此事已經“匯報給了領導”。他還表示,因為韭菜屬于種植業,所以在這件事的處理上就需要農業部門調查。
而南皮縣農業局執法大隊有關人士說,他們是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來介入處理此事的,根據他們的職權范圍,他們只能去調查張某是否使用了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并進行相應的化驗。張某承認用“毒死蜱”給韭菜灌根,但這種農藥符合國家規定,是高毒農藥的替代產品,屬中度毒性。另外,他們報送滄州進行檢測之后的結論是韭菜的農藥含量不超標。在這種情況下,農業部門無權對張某采取處理措施。
滄州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皮德智說,食品安全問題涉及“從田頭到餐桌“的漫長產業鏈,很難靠一個監管部門“包打天下”。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多龍之水”的局面可能會得到改善。但食品安全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還有可能困擾著眾多群眾,如鑒定成本過高,生產者、銷售者多是農民或小作坊業主,賠償能力較低等,對此他認為應不斷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將食物中毒納入其中,以此分擔弱勢群體的風險。同時將食品安全鑒定納入監管部門職責,受害者憑監管部門的鑒定報告去打官司。
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在經歷了若干事件后,我以為有所改觀了。我最近采訪的一個事件,卻告訴我們,食品安全,任重道遠。
5月6日上午,南皮縣寨子鎮黑龍村66歲的村民于炳柱找到了我。事情發生在3月28日,當天上午他的兒媳從本村集市上買來一捆韭菜,中午包餃子吃了。先是他的大女兒出現癥狀:嘴唇抽動、說不出話、無法動彈,慌亂間,家里其他5口人也相繼出現同樣癥狀。除了兒子和兒媳外,家里其他4口人被立即送往醫院,針對他們的病情,醫院立即向衛生監督部門進行了上報。讓于炳柱至今感到萬幸的是那天中午包餃子時往韭菜里又摻了一顆白菜,而且家里的兩個小孩子當時一個睡著了一個出去玩了,不然后果會怎樣他心里也沒底。
幾乎就在同時,黑龍村52歲的村民姜連梅也在吃完韭菜餃子后發覺不適。因家中只有她一人,她只好來到鄰居家尋求幫助,這時癥狀加劇,她吐了一地,渾身抽動,說不出話來。她也被立即送往醫院。在醫院里于炳柱得知,鄰村也有一家農戶的老兩口因為同樣的原因住進醫院。
此事引起當地相關部門的重視,南皮縣衛生監督所第一時間趕到醫院進行調查,并進行了取樣。南皮縣農業局也很快介入調查。于炳柱說,他當時覺得這事肯定會有一個“說法”的。
但事情沒有按照他們想像的那樣發展:衛生監督所告訴他們有關化驗結果出來了,是有機磷中毒。但有機磷有好多種,下一步的化驗滄州做不了,去省里做費用又很高;農業局也按照中毒農民們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集市上賣韭菜的張某,并割取了韭菜化驗,可結果是“不超標”。
于炳柱說,他到衛生監督所,得到的答復是韭菜屬于種植業,歸農業局管;到農業局,說餃子屬于食品,該歸衛生局管。這位66歲的老農說,接待他的工作人員“說話都挺客氣”,而且還給找來法律依據什么的,好像說的都有道理。但最后他一想不對呀,那我們這中毒的事究竟應該怎么辦哪?事情過去了一個多月,于炳柱不服氣,找到律師要打官司,訴狀都寫好了,往法院一遞,結果沒能立案。
在這個事件中,我先后采訪了南皮縣衛生監督所及南皮縣農業局執法大隊有關人士。
南皮縣衛生監督所有關人士表示,他們第一時間派專業人員趕到醫院,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他們也找到了中毒農民所稱的出售韭菜的張某,但張某否認,作為衛生部門也無法采取其他措施。經取樣化驗,中毒農民系有機磷中毒,但有機磷有很多種,進一步的化驗需要送到省里去做。這位人士一再強調,此事已經“匯報給了領導”。他還表示,因為韭菜屬于種植業,所以在這件事的處理上就需要農業部門調查。
而南皮縣農業局執法大隊有關人士說,他們是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來介入處理此事的,根據他們的職權范圍,他們只能去調查張某是否使用了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并進行相應的化驗。張某承認用“毒死蜱”給韭菜灌根,但這種農藥符合國家規定,是高毒農藥的替代產品,屬中度毒性。另外,他們報送滄州進行檢測之后的結論是韭菜的農藥含量不超標。在這種情況下,農業部門無權對張某采取處理措施。
滄州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皮德智說,食品安全問題涉及“從田頭到餐桌“的漫長產業鏈,很難靠一個監管部門“包打天下”。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多龍之水”的局面可能會得到改善。但食品安全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還有可能困擾著眾多群眾,如鑒定成本過高,生產者、銷售者多是農民或小作坊業主,賠償能力較低等,對此他認為應不斷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將食物中毒納入其中,以此分擔弱勢群體的風險。同時將食品安全鑒定納入監管部門職責,受害者憑監管部門的鑒定報告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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