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遭遇“消費潛規則”消費者為5元錢較真
浙江在線05月11日訊“上菜前,服務員給我們倒了3杯茶,提供了1包餐巾紙,結賬時卻被告知茶水和餐巾紙都要收費!4月27日,紹興縣柯橋市民胡女士向紹興縣消費者協會投訴,稱她在當地一家餐館就餐時遭遇“消費潛規則”,在沒有事先獲得告知的情況下,餐館要多收取5元錢。
據胡女士說,4月26日中午,她們一行3人去柯橋陽光商務大廈的一家餐館吃飯,上菜前,服務員很熱情地為她們每人倒了一杯茶,并送上1包餐巾紙。吃完飯后,她在結賬時發現賬單上有“茶水費3元、餐巾紙2元”等字樣,胡女士一行認為餐館對這兩項收費并沒有事先告知,也沒有在店堂醒目的位置進行明示,因此提出了異議。但餐館負責人表示,店里雖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但一向都是這樣收費的。第二天,胡女士就此事向紹興縣消費者協會投訴。消協工作人員馬上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胡女士表示她沒有退款的要求,只希望店方能做好事先告知工作。在消協工作人員的干預下,餐館表示將盡快在店堂醒目位置張貼收費告示。
浙江乾盛律師事務所申鐵旗律師認為,按照合同附隨義務的規定,餐飲店應該為顧客提供免費的餐具及紙巾,但現在不少飯店、酒店的餐具、紙巾等用品對顧客實行有償提供,目前還沒有法律明確禁止這種做法。但申律師表示,餐飲店在向顧客提供收費服務項目時,一定要事先告知,否則就是亂收費,消費者可以拒絕付款并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浙江在線05月11日訊“上菜前,服務員給我們倒了3杯茶,提供了1包餐巾紙,結賬時卻被告知茶水和餐巾紙都要收費!4月27日,紹興縣柯橋市民胡女士向紹興縣消費者協會投訴,稱她在當地一家餐館就餐時遭遇“消費潛規則”,在沒有事先獲得告知的情況下,餐館要多收取5元錢。
據胡女士說,4月26日中午,她們一行3人去柯橋陽光商務大廈的一家餐館吃飯,上菜前,服務員很熱情地為她們每人倒了一杯茶,并送上1包餐巾紙。吃完飯后,她在結賬時發現賬單上有“茶水費3元、餐巾紙2元”等字樣,胡女士一行認為餐館對這兩項收費并沒有事先告知,也沒有在店堂醒目的位置進行明示,因此提出了異議。但餐館負責人表示,店里雖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但一向都是這樣收費的。第二天,胡女士就此事向紹興縣消費者協會投訴。消協工作人員馬上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胡女士表示她沒有退款的要求,只希望店方能做好事先告知工作。在消協工作人員的干預下,餐館表示將盡快在店堂醒目位置張貼收費告示。
浙江乾盛律師事務所申鐵旗律師認為,按照合同附隨義務的規定,餐飲店應該為顧客提供免費的餐具及紙巾,但現在不少飯店、酒店的餐具、紙巾等用品對顧客實行有償提供,目前還沒有法律明確禁止這種做法。但申律師表示,餐飲店在向顧客提供收費服務項目時,一定要事先告知,否則就是亂收費,消費者可以拒絕付款并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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