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天涯法律網最近,文昌市法院院長包允賢邀請市里主管民政工作的領導,帶領執行人員到文教、昌灑等地慰問特困申請執行人,給他們送溫暖、獻愛心。其中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的申請人林某某又獲得了5000元的特別救助。特困申請執行人對此表示由衷感謝。該院自去年實行司法救助制度以來,共向特困申請執行人發放司法救助基金49050元。這種做法在我省尚屬第一例。林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癱,臥床6年,上有年過八旬的老母親,下有兩個年幼尚在讀小學的兒女,妻子已因不堪生活重負而棄家離走,家庭生活極度困難。被執行人王某是農民,家境貧窮,其妻子患有子宮癌無治病亡,無財產可供執行。幾年來,該院盡最大努力做了大量工作,通過政府民政部門及社會捐助等形式,給予了林某某一定的經濟幫助。2006年民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只給他解決200元錢的救助,他當時認為政府、法院是在應付他,拒絕接受,對抗情緒激烈。他的家屬曾多次上訪、告狀,增加了社會不和諧、不穩定因素。申請執行人賠償費拿不到,生活陷入困境,執行難如何破解?為有效緩解這部分申請執行人的特殊困難,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穩定和諧,該院于2007年7月正式出臺了《文昌市人民法院關于實行司法救助制度的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同時由市財政部門每年撥付10萬元啟動資金,正式啟動執行案件司法救助程序。此后,林某某兩次獲得司法救助金10000多元。當第二次收到救助款時,林某某激動地說:“法院真正能為我們這樣特困申請人辦實事,幫助我們順利度過生活難關,被執行人也無錢賠償我,法院卻救助我這么多錢,這件案子就結案吧,今后我決不上訪、告狀了。”他的親戚也說:“春節快到了,你們沒有忘記我們,給我們送來了溫暖。”包院長發現病房內條件非常簡陋,還答應第二天為林某某解決一臺電視機,供其收看電視新聞和國家改革開放的新面貌等,以增強生活的信心。此舉有效救助特困申請執行人,促進了司法和諧。自《暫行規定》實施以來,截至2008年1月23日,該院已向26宗案件的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基金49050元,有效地解決了這些特困申請人的生活難題,促使當事人從不理解法院執行工作到逐漸理解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執行投訴和涉執信訪案件明顯減少。(據文昌法院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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