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草案)》日前對外公布,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就行政程序進行統一立法,這在全國尚屬首次。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保證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目前,在規范行政權力方面,我國尚未制定全國統一的《行政程序法》。在今天舉行的專家咨詢論證會上,湖南省省長周強表示,制定行政程序規定,是從具體“制度安排”上貫徹十七大報告要求,規范行政程序、創新政府管理、防止權力濫用,用程序保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近年來湖南省已制定了有關行政程序的多部單項地方立法。比如湖南省行政執法條例、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制定統一的行政程序規定條件基本成熟。 咨詢論證會上,來自全國各地的行政法學家們紛紛表示,健全行政程序規則,湖南省邁出了具實質性的一步,從源頭克服和防止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越權和濫用職權,有利于建設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投資環境。 這部被專家們冠以“開創性”和“標志意義”的草案,亮點頗多: 草案最大的亮點,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決策規則。草案明確規定了10類事項為重大行政決策,并確定調查研究、專家論證、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等必經程序。參加論證的專家,須選擇與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的不同專業、持不同觀點者等。 針對“紅頭文件”過多、過濫等問題,草案規定了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自動失效、網上檢索和申請審查四大制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編號和發布,有效期被預定為5年,期滿自動失效。 公開原則和公眾參與貫徹草案始終,也是一大亮點。公眾將參與決策、執法、監督和指導等各方面;以政府公報和指定的政府網站為本級政府統一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重要政府信息須在此公布。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王錫鋅教授表示,草案對公眾參與和行政公開的細化、創新,有利于實行參與式行政和合作式行政,讓政府和公眾實現良性互動。 草案亮點,還涉及提高行政效能、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多方面。 政府自我限權、自我約束的勇氣,受到與會專家們的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萬華等表示,這是“真正對人民負責,為人民謀利”。 早在2003年,《行政程序法》就列入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由于多種原因至今尚未啟動。十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應松年教授表示,《行政程序法》不出臺,法治政府就難以如期建成,建議有關部門加快立法步伐。先從地方立法是一條好路徑,可以為制定《行政程序法》積累立法和運行經驗。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作者:吳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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