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國法院網(作者:李京華)25歲的河南來京人員張留杰租了4間辦公室,招聘了20余名業務員,以“‘國字頭’研究院”的名義進行專利“孵化”,在一年多時間里詐騙了346名專利權人的專利推廣費等180余萬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日前對張留杰等21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一審宣判,以詐騙罪判處張留杰有期徒刑15年,罰金5萬元。其余20人分別以詐騙罪判處1年7個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據介紹,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間,張留杰等21人,以北京國科中聯創新孵化技術研究院的名義,謊稱受中國國際高科技產業促進會、中國科學院、中國科技孵化協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部門的指導,以能夠為專利權人進行專利轉化和推廣為由,采取收取評審費等手段,騙取346名被害人錢款180余萬元。 這個從事專利詐騙的團伙,成員年齡最大的25歲,最小的19歲,其中不少人只有初中文化。法院審理認為,張留杰作為北京國科中聯創新孵化技術研究院的投資人,明知其單位并無審查他人專利項目的資質,卻虛構其單位是在國家有關權威機構指導之下從事相關業務,在收取被害人匯款后亦無聯系投資人的行為,而是將收取款項用作其單位人員開支及注冊其他公司等事項。其不向被害人透露單位真實地址等行為,能夠證明其上述行為的目的就是在于非法占有被害人的錢財。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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