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央視國際廣州日報1月18日報道 深港之間的地下錢莊是地下經濟飛速發展的平臺之一。所謂地下經濟,從經營內容上看主要指經濟內容是合法但未經行政部門正式批準的經濟活動。地下經濟的規模發展,直接造成了GDP等宏觀統計數據的失真,國家財力萎縮,財政負擔過重,加劇貧富差距拉大。對此,民建廣東省委提議,必須嚴厲打擊地下經濟,以促進我省經濟健康發展。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利益的驅動下,偷稅、漏稅、不領執照從事生產經營、冒著被法律懲罰的危險從事犯罪的地下經濟活動時有發生。 廣東珠三角一帶市場經濟高度發達,中小企業特別是外資企業眾多,和世界各地聯系廣泛特別是與香港聯系非常緊密,而深圳首當其沖。雖然中國外匯體制在逐步放寬,實現了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及資本項目外匯管制等,但企業的用匯需求仍受到一定限制,并且要承擔較大的外匯風險以及銀行買賣價差的成本,特別是深港兩地稅制的差異,導致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傾向于與地下錢莊合作,手續簡單、快捷,資金周轉快,而且能夠逃避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的監管。 龐大的市場需求量和高額利潤,是地下錢莊的驅動力量。一些外資企業和一些私營企業將收入轉移到境外,以逃避國家監管和稅收。 由于地下經濟隱蔽性強,任何部門都無法做出準確的統計,但僅從貨幣投放量可以看出其規模已達到十分驚人的程度。數據顯示,從1999年開始,廣東投放的現金占全國投放量的一半以上。深圳地下錢莊從事地下外匯交易所得的人民幣現金幾乎全部都轉移到了香港。 專家分析,根據深圳地區的購買力狀況以及全國最近幾年的現金投放情況來對比分析,這種說法基本屬實。若據此來推算,最近幾年每年通過深港之間的地下渠道轉移到香港的人民幣現金規模就應在數百億元之巨。深圳與香港之間的地下匯兌活動一直是地下匯兌的“主戰場”。 地下經濟的規模發展對我省經濟發展的沖擊越來越大。地下經濟給經濟社會所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導致GDP等基礎數據的統計失真,從而直接影響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是導致通貨膨脹的隱患;偷漏稅款,致使國家財力萎縮;破壞了國民收入的分配與再分配的合理比例,拉大了貧富差距。對經濟秩序、社會規范、道德觀念等各方面都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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