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2007年8月16日上午,安建良到鄭州報案,稱弟弟安建設發生車禍死亡后,其身上1.4萬元現金和銀行卡不見了,銀行卡上被取走10050元。據張南峰供述,當天大概凌晨3時,他正在馬寨鄭少高速的停車場宿舍睡覺,朱偉民把他和翟積銀叫醒,說隊長游昌義打電話讓他們去拉尸體。 東方今報訊:出車禍后,停車場工人來搬運尸體。其中一名工人發現尸體身上有大量現金和兩張銀行卡,私自保留了部分現金后又和其他工友分贓,然后把銀行卡交給了自己的堂姐夫。沒想到,堂姐夫更“黑心”,從卡上取款1萬多,卻說卡上只有500元。昨天記者獲悉,張南峰、鄭銀奎、游昌義3人分別因盜竊罪,被鄭州市金水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3年、1年6個月,并各處罰金2000元。 車禍死亡,死者“丟”了2萬多元? 2007年7月31日凌晨零時,鄭少高速新密段南半幅26公里處,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和一輛大貨車發生追尾,帕薩特轎車司機安建設和副駕駛座上的王建兵當場死亡。 2007年8月16日上午,安建良到鄭州報案,稱弟弟安建設發生車禍死亡后,其身上1.4萬元現金和銀行卡不見了,銀行卡上被取走10050元。 據安建良說,7月30日下午,安建設接到自家貨車司機電話,稱車子在平頂山汝州境內拋錨,于是帶著朋友王建兵和兩名修理工一起趕赴汝州,臨走前取了1萬元現金。當晚,安建設又趕往鄭州購買汽車零件,從汝州一個朋友處借了4000元錢帶在身上。 搬運尸體,停車場5工人發“死人財” 就這樣,一起發“死人財”的案子浮出水面。張南峰、翟積銀、鐘曉濤、朱偉民、游昌義,都是鄭州鴻鑫交通服務有限公司工人。 據張南峰供述,當天大概凌晨3時,他正在馬寨鄭少高速的停車場宿舍睡覺,朱偉民把他和翟積銀叫醒,說隊長游昌義打電話讓他們去拉尸體。 隨后,朱偉民開車拉著張南峰、翟積銀,帶著裝尸體的袋子趕往車禍現場。當時,游昌義、鐘曉濤已開著拖車在現場等待。 交警處理完現場后,囑咐幾人把現場清理一下,并把事故車拖到停車場,把尸體送到醫院的太平間。“這家伙身上還有錢!”在往安建設的尸體上捆布袋子時,張南峰意外發現,男尸褲子右后口袋里有一沓100元面值的錢。張南峰供述,在往外掏錢時,他還掏出一個硬塑料片樣的東西,然后把尸體裝到拖車上。 分贓不均,一搬運工多得1600元 “游昌義對我說,把錢拿出來,咱們幾個分了吧!”張南峰說,朱偉民、鐘曉濤、翟積銀都表示同意。“錢是我發現的,我該多得。”張南峰往外掏錢時,偷偷留了一部分在兜里。掏出來總共2900元。“每人600元不夠分,張南峰發現的錢讓他分900元,其余每人分500元。”游昌義建議,得到認可。 分完錢后,幾人離開事故現場,把尸體停放在一醫院的太平間。 回到宿舍,張南峰把身上的錢和東西掏出來清點,發現總共有2100元錢,硬塑料片是個駕駛證,里面還塞著兩張銀行卡和一張身份證。 第二天晚上,張南峰找到堂姐夫鄭銀奎,把銀行卡、身份證和駕駛證都給了他。“這是我從一個死人身上偷出來的,你看卡上有錢沒有,想辦法取出來。”張南峰叮囑堂姐夫。 再次分贓,黑心姐夫取款萬元謊稱500 第三天中午,鄭銀奎就給張南峰打電話,稱其中一張銀行卡的密碼試出來了,上面只有500元,要分給張南峰300元,另外一張銀行卡密碼試不出來。張南峰一直沒要那300元錢。張南峰不知道,鄭銀奎拿到手的,遠不止這些。 當晚拿到銀行卡和證件后,鄭銀奎就到自動取款機試密碼,發現一張銀行卡內有存款10090余元。當晚至第二天,鄭銀奎先后6次從卡上取款1萬元。后來,鄭銀奎又從卡上取出50元,然后把卡和證件扔到鄭州銀基商貿城附近一垃圾箱里。8月4日上午,鄭銀奎把1萬元錢存成了一年的定期存款。 最終結果,3人不予批捕3人被判刑 10月11日,金水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張南峰、鄭銀奎、游昌義提起公訴。同時,檢察機關認為,翟積銀、鐘曉濤、朱偉民涉嫌盜竊罪的情節顯著輕微,不予逮捕。 金水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張南峰、鄭銀奎、游昌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均已構成盜竊罪。在鄭銀奎盜取銀行卡10050元的犯罪過程中,張南峰與鄭銀奎系共同犯罪,故張南峰應對共同的實行行為所導致的全部結果承擔責任,張南峰盜竊的金額應為14150元。據此,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做出上述判決。責編: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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