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南海網新華網消息,對于有網民質疑休假天數過少,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勞動司司長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休假規定的天數是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從我國經濟社會和各方面的條件綜合考量來看,目前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和劃分的檔次還都是比較合適的。以下為訪談實錄。 [主持人]說明這里面有一些意見沒有吸收。網友“我才是草根”:《條例》規定帶薪年休假最長期限為15天,據說,在《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許多網民都曾建議將最長年休假天數在此基礎上再增加5天或者10天,為什么《條例》最終沒有吸收這些意見? [李建]這個問題應該說也提的很尖銳,大家都希望休息的時間能夠相對長一點,實際上我也是這個心情。剛才咱們介紹,從1991年起,黨中央、國務院就有一個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那里邊規定,休假的時間最多不得超過兩周,就是14天。這幾年經濟社會已經發展了,增加幾天也是應該的。征求意見稿最多是15天,但是這15天是15個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 實際上比當時的14天已經增加了一點。在征求意見當中,確實有一些群眾,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也希望增加年休假天數,有的要求增加到20天,有的要求增加到25天,還有的建議以實際工作年限作為職工本人的年休假天數,就是這個人的工齡是多少天就休多少天,如果是20年工齡就休20天,如果是30年工齡就休30天,他認為這樣很好計算,很方便。 對于增加天數的意見,我們也是會同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等部門反復研究,現在世界上作為發達國家來看,職工帶薪年休假的天數一般為20天到30天左右,比我們要長。但是那是在那個社會經濟條件狀況下。作為我國人民群眾要求增加年休假天數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為咱們國家確定帶薪年休假的天數,首先應當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企業等各類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從我國經濟社會和各方面的條件綜合考量來看,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和劃分的檔次還都是比較合適的。 我們反復研究,覺得這個恐怕不適合再調了。同時我們認為,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今后適當時候還有機會考慮對年休假的天數再作調整。因此,《條例》出臺的時候,還是維持了征求意見稿關于年休假的天數分三檔、最多為15個工作日的規定,這個沒有做修改,在這兒跟廣大網友做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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