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中國法院網(作者:莊原鄭宏輝)8月2日,河南省蘭考縣人民法院通過充分調動基層網絡資源,經過四天三夜的協調和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屬將殘疾當事人遺棄到法院的“人質”風波,考驗了蘭考法院應對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7月30日上午8時許,兩女子闖進了蘭考法院民二庭,身后還有幾名男子用藤椅抬著一個人,藤椅上的人是在辦案件的當事人張某。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張某與父親、弟弟打起了官司。張某的家屬為給法院施加壓力,把身體癱瘓、大、小便失禁,沒有自理能力的張某抬到了法院。等其他人離開后,留在現場的一名年輕女子說:“我是他女兒張小某(學生),俺家因為土地打官司,現在連吃的都沒了,要是打不贏,你們法院養活他一輩子,反正我們沒法管了,你們看著辦吧!”后又借口去衛生間一去不返。民二庭法官將張某妥善進行安置后,立即將該情況向院領導和縣委政法委、開封中院等有關部門進行了匯報。之后,法院通過基層網絡找到了張某家電話號碼,然而卻無人接聽電話。法官又趕到張家發現家門緊鎖,詢問鄰居和張家親戚都不知張家人去向。由于張某沒有自理能力,民二庭的法官不但買來吃的,還照顧他的大、小便。為了不妨礙工作正常開展和讓張某得到更好的照顧,法官聯系了蘭考縣救助站。救助站人員稱張某的情況不符合救助條件,經過多方協調,直至當晚7:30,救助站才答應暫時收留幾天,卻無法提供特護人員。民二庭又安排了兩名護理人員輪班護理,并繳納了300元特護費。為了妥善解決問題,蘭考法院積極尋求縣委政法委全面啟動了與張某有關聯的民政局、教育局、城關鄉政府、公安局和張某之妻肖某所在的村委及學校等基層平安建設網絡單位及人員,全員參與事件的協調處理,各成員單位及相關人員都給這起突發事件的解決提供了積極協助。7月31日,終于電話聯系到了身為小學教師的肖某。法官電話告知她將張某遺棄到法院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勸說其將張某接回家中。肖某固執己見,仍以張某要挾稱:如果法院不按她的要求辦,她就把張某繼續留在法院。之后的兩天里便再不開手機,民二庭法官找遍了肖某可能去的每一個地方。8月1日下午,救助站通知法院由于條件有限無法長期照顧癱瘓人員,要求法院盡快處理。蘭考法院將此情況再次向縣委政法委進行了匯報。基層平安建設網絡單位及人員開始積極尋找。8月2日下午,肖某出現在縣委政法委。肖某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與危害,并當場寫下了悔過書,表示盡快將張某接回家中。蘭考法院考慮到肖某認錯態度較好,又系初犯,并且張某身體殘疾、需要照顧,與公安機關協商后,公安機關決定暫不對肖某治安處罰,以觀后效。當晚8時,張某被接回家中。該事件的及時妥善處理,再次顯現出蘭考縣在法院基層網絡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平安網絡在處置突發事件,調處化解矛盾方面的積極作用,也從以下三個方面檢驗了蘭考法院應對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能力:一是方向明確,措施得力。該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遇事不亂,思路清晰,積極主動解決問題;二是堅持原則,依法辦事。面對棘手的癱瘓“人質”,不作無原則妥協,在對被遺棄人充分進行人文關懷的同時,對遺棄者的錯誤行為堅決予以回擊,不遷就、不妥協;三是堅持黨的領導,發揮網絡合力。在事情發生后及時向黨委政法委作出匯報,并隨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取得了黨委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多方協調,使網絡合力得到了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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