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南海網兩名印尼人,在海南七洲列島以東附近海域運送柴油1603噸,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我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今天上午,海南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11月初,被告人劉某(另案處理)分別找到被告人鄭俊和等6人,提出可以幫助聯系介紹到外輪上工作,月薪2500元。隨后,劉某索要鄭俊和等6人照片辦理海員證。同年11月25日晚,鄭俊和等人接劉某通知來到福建平潭后,上了一艘事先安排好的小船,在沒有辦理任何出境手續的情況下,偷偷乘船前往臺灣高雄。11月27日,鄭俊和等6人登上停泊于高雄港內的玻利維亞籍油船——信心號。其中,鄭俊和擔任業務員負責全船工作。隨后,臺灣的洪某(另案處理)到船上將制作好的船員證交給鄭俊和等人。 同年12月15日,被告人阿拉發、卡林等9名印度尼西亞籍船員自印尼到高雄也登上信心輪。其中阿拉發任大副,卡林擔任輪機長兼翻譯。今年1月15日,鄭俊和接到洪某的電話指令,通知阿拉發將信心輪從高雄港外錨地開到港內裝了約2000噸柴油。 今年1月31日中午,臺灣洪某電話通知鄭俊和將信心輪開到中國海域給中國的小船賣油,并在途中接一位信心輪新船長,待賣完油后將船開往越南宏基港。同時,洪某還告訴鄭俊和,到中國海域后會有中國的小船用代號方式聯系買油,其中信心輪的代號為“大象”,中國小船的代號為“328”。 今年2月2日深夜,在信心輪航行到海南七洲列島東部附近海域時,鄭俊和聽到有中國小船在用代號“328”呼叫。之后,鄭俊和通知停船就地給中國小船過駁柴油約180噸。緊接著又有第二艘中國小船聯系,雙方再次過駁柴油175噸。2月3日凌晨3時許,當第三艘中國小船過駁142噸柴油準備離開時,被海警發現,將兩船截獲,當場查獲柴油1603噸,價值人民幣800余萬元,涉嫌走私偷逃應繳稅款149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鄭俊和、阿拉發、卡林逃避海關監管,在中國境內走私柴油,牟取非法利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走私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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