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南海網(wǎng)7月29日消息:原海南民族師范學校副校長尹德春利用職務(wù)之便,在購買教材的過程中收受銷售商的回扣款12萬余元。7月27日,尹德春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2月至2002年3月,尹德春在任原海南民族師范學校教務(wù)科長、副校長期間,經(jīng)手為該校向五指山市新華書店購買總額為63萬余元教材,之后收受書店回扣共2萬多元。 2000年初,尹德春與海口個體書商馮某認識。之后,尹德春經(jīng)手向馮某訂購教材113萬余元,尹利用出差去海口的機會,在入住的賓館或用餐的酒家,6次收受馮某回扣共11萬余元。 據(jù)五指山法院查明:尹德春在收受回扣款期間曾先后將1.5萬元分2次交回學校,故其共收取教材回扣款為12萬余元。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依法判處尹德春有期徒刑10年,收繳贓款12萬余元,并沒收其個人財產(chǎn)3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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