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央視國際第一財經日報訊為進一步加快律師法修訂進程,近日,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領銜、司法部參與的調研小組赴上海、廣州、深圳、成都四地進行為期6天的調研。 記者了解到,這次調研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王以銘帶隊,司法部法制司司長杜春參與調研。 “17日回北京把意見整理出來,準備8月二讀,但各方分歧較大,爭取10月三讀能通過。”杜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 杜春透露,各方分歧主要表現在對律師權益保護及與上位法如刑訴法的銜接上有諸多看法,此外,對律師組織及組織形式業界也有一些爭議。 據了解,此次調研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杜春透露,調研組廣泛聽取了司法行政機關、律協、法工委、內司委、政法委、法制辦等部門的意見。 對于選擇上述四城作為調研地,杜春解釋說:“前三地律師業發達,代表了行業發展趨勢,律師管理機關水平較高,意見對立法幫助大,而成都代表中西部,在立法上要照顧各方利益。” 目前,在全國總共200億元的律師費中,上海和廣東兩地占到60多億元,再加上四川,三地的律師費幾乎占到全國一半。 據了解,調研小組回北京后將召開不同層面的研討會,并準備去歐洲考察,“希望能既吸收大陸法系又汲取英美法系的思想。” 在全國人大加快推動律師法修訂案時,上海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也于日前在上海司法行政系統、仲裁委、律師界、政法院校進行了調研。 上海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楊全心稱,律師法實施10年來,對律師事業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但也有許多地方與律師業發展現狀不相適應,上海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將與律協展開緊密合作,在“規范收費制度”、“改革稅收制度”、“化解調查難、取證難、會見難”等長期困擾律師業發展的問題解決上,爭取從立法層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在這次調研座談會上,上海律師界代表希望草案能更加突出對律師權益的保護。 針對草案第三條有關律師權益保護力度,上海律師協會會長呂紅兵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條款對權益受到侵害的救濟規定不夠,“對律師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律責任不明確。” 律師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作為一個產業來對待,草案應該突出這一高端服務業的促進力度。“應規定政府在稅收、收費、金融、人才引進、勞動保障等方面扶植、促進律師事業的發展。”呂紅兵說。 有業界人士強調說,草案的“保障條款”尚需落到實處,“促進條款”也需要進一步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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