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南海網7月1日消息: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省政務中心)籌建已近一年,有望于今年底至明年初正式啟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運行管理監督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出臺,標志著我省全新的政務服務體制建設工作正式啟動。 打造現代化的省政務服務平臺 《方案》提出,著力抓好省政務中心軟硬件設施建設,打造現代化的省政務服務平臺;著力推進政務服務形式創新,實現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以下簡稱許可審批)由省政府部門和機構分頭分散辦理向在省政務中心集中公開透明辦理轉變;著力推進政務服務方式創新,實現許可審批由群眾上門辦理向現場提速辦理與網上辦理并行轉變;著力推進行政監察手段創新,實現許可審批和政府投資、政府采購的招投標活動由分散的部門自我監督向集中、實時和可追溯的電子監察轉變,提高反腐敗斗爭水平,為群眾、企業和基層提供優質快捷的政務服務。 一個中心對外,項目應進必進 《方案》提出,從省政務中心正式開業之日起,除有關行政機關對其他機關或者對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外,省直部門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行政審批項目及相關的收費項目,必須全部進入省政務中心辦理。省直部門過去分散設立的政務(行政)審批大廳相應一并撤銷,并不得擅自在其他場所再行受理政務服務事項。 簡化辦事程序,“首席代表”即審即辦 《方案》要求,省直相關部門應委任一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有審批工作經驗的中層以上干部擔任窗口首席代表,代表本部門行使許可審批職權。部門行政首長對“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權、交授行政審批專用章,進而做到“三個集中”,即各部門內部許可審批事項向其許可審批處室集中;許可審批權力向“首席代表”集中,“首席代表”按照“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即審即辦;各部門的許可審批處室及“首席代表”向省政務大廳集中。 服務公開公正,管理統一規范 《方案》提出,對所有進入省政務中心的政務服務項目,都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文本示范、辦事指南等途徑或形式向社會公示,做到“十公開”。即公開項目名稱、法律政策依據、辦理程序、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承諾時限、許可審批進度、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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