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原縣委書記徐清學受審》《屯昌縣委原書記徐清學受審》《屯昌縣委原書記徐清學受審》《屯昌原縣委書記徐清學受審》《原屯昌縣委書記徐清學昨受審》《原屯昌縣委書記徐清學受審》《屯昌原縣委書記徐清學受審》《縣委書記千萬資產從何而來?》5月25日檢察日報第1版、海南日報第1版、法制時報第4版、海口晚報第2A版、商旅報第1版、海南特區報第A4版、海南經濟報第1版、南國都市報第3版報道:5月24日,海南中院審理了屯昌縣委原書記徐清學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6年期間,徐清學利用擔任瓊山市委副書記、屯昌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先后接受賄賂169.37萬元,港幣20萬元,美金1萬元。另有人民幣9207969.48元、港幣137760元、美金31045元不能說出其合法來源。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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