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央視國際記者1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在北京召開的“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研討會上獲悉,近年來,我國檢察機關受理的舉報線索呈總體下降趨勢。據統計,全國檢察機關2001年至2003年受理的舉報線索分別為194450件,149497件和143394件,呈明顯下降趨勢。“導致這一狀況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群眾對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性質、職能、監督對象等缺乏了解,對我國舉報制度的程序、途徑等還不熟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我國舉報人保護制度不健全,對打擊報復行為的查處不力,也是導致群眾舉報積極性受挫的另一重要原因。”這位負責人指出,盡管在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在保護舉報人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一個舉報人遭到迫害,就會給社會公眾留下“舉報人沒有好下場”的印象,導致越來越多追求公正和善良的人因害怕報復而不敢舉報。“如何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完善查辦打擊報復案件的工作機制,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是目前我國檢察機關工作中的一項重點與難點。”這位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各地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對舉報人進行保護與獎勵的新機制,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建立上門受理公民舉報、控告和答復制度,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署名舉報實行初查線索書面告知制度等,在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方面取得了一些經驗,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統計,近年來我國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約有57%來自群眾舉報。“群眾舉報是我們黨和國家依靠群眾進行反腐敗斗爭的主要形式,是檢察機關懲治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力量源泉。我們將繼續探索其他有效途徑,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副廳長孫立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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