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貨物運輸開業、變更、停業、歇業程序
】申辦資格: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所規定相適應的營運條件者
申辦材料
開業
1、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開業申請報告(內容應闡明本單位經濟性質、經營項目、營業場所、職工人數、經營規模);
2、《云南省道路貨物運輸申請表》;
3、《新增車輛申報表》;
4、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5、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材料;
6、營運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
7、營運駕駛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8、駕駛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復印件;
9、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復印件。
變更
1、變更文件復印件;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車輛戶籍本;
4、《道路運輸證》;
5、《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
辦理程序:
1、申請道路貨物運輸的單位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提交由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開業申請報告;
2、經營業戶領取并填寫《云南省道路貨物運輸申請表》;
3、領取并填寫《新增車輛申報表》;
4、運政管理機構人員實地審查申請人開業條件;
5、貨運科負責人審核后,由窗口轉入辦證科;
6、申請者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經營。
1、提交名稱變更的有關文件復印件;
2、貨運科經辦人審核認可后,轉入辦證科相關窗口辦理變更手續。
收費依據、標準
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云價經(95)225號收取《道路運輸業經營許可證》工本費,收費標準為20元/每套
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五條
《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