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信函業務
】信函是我國《郵政法》規定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一項主要業務。信函適用交寄書面通信,各種公文和印有“內部”字樣的書籍、報紙、期刊、教材及各種資料;各種事務性通知、稿件、提貨單、請柬、征訂單、協議、合同、票據、入場券、郵票、照片、報表等。
信函業務主要有以下幾種:
平常信函和明信片 郵局收寄時不付予收據,且平常信函中不準夾寄非紙質性物品。
掛號信函 適用于交寄重要的書信、證券、資料等,郵局收寄時付予收據,以便查詢。掛號信函內準予附寄適于裝在信封內、不妨礙加蓋日戳的輕小耐壓的物品。
保價信函 使用郵局專門制售的保價信封,郵寄各種有價證券和寄件人認為重要的文件、儲蓄存單、存折、支票、證據、提貨單和特準寄遞的外幣等。
盲人讀物 用戶通過郵政寄遞盲人用的凸出點痕的書籍、刊物、信函、文件稱盲人讀物。但盲人使用的特種紙張不能做盲人讀物寄遞。
印刷品 經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機關批準印有統一書號、證號或中國標準書號(ISBN)、國內統一刊號(CN)的書籍、報紙、期刊、教材和圖書目錄等,可作印刷品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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