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見習記者梅瑩報道:“我女兒在外地實習,學校老師突然來電話通知,說她拖欠了200元住宿費,如不補齊,就領不到畢業證。”昨日,讀者王女士致電記者訴說她的煩心事。 王女士介紹,女兒媛媛是湖北開放職業學院人力資源專業大三的學生,馬上面臨畢業。去年7月,在家人的安排下,媛媛赴深圳進行畢業實習至今。2007年10月初,媛媛的班主任來電通知王女士到學校給女兒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學校的住宿費分1200元、900元和700元三個標準,媛媛前兩年均住的是900元標準的宿舍。考慮到女兒因實習已不打算在學校住宿,王女士繳費時,將900元住宿標準改成了700元標準。“當時收費處老師并未提出疑議。”王女士回憶說。 近日,王女士突然接到女兒班主任的電話,說她女兒欠交住宿費200元,“老師告訴我必須在明日補齊,否則就不給女兒發畢業證。”王女士氣憤到表示,女兒并未在校住宿,但依然交納了住宿費,200元欠款從何而來? 記者就此事到該校求證。媛媛的班主任朱老師說,除非學生的家離校很近,否則一律按規定住校。“不管有沒有住宿,住宿費是一定要交的。”朱老師還表示,主要責任在于王女士,既然更換女兒的住宿標準,就必須提前向學校提交換房申請,但她當時并未這樣做。“補完欠款才能發畢業證。”朱老師強硬表示。 對此,王女士頗覺委屈,“繳費時,沒人告訴我要先交換房申請啊。而且安排了900塊標準的床位也沒誰通知我一聲。” 該校學生公寓管理負責人語焉不詳地解釋,“有可能是學校700元標準的宿舍已經安排滿了,所以只能安排在900元的這里。”“學校更換安排為何不通知學生?”記者提出疑問。該負責人不耐煩地稱:“學校沒必要通知。” “到現在我也沒弄清,這200塊我到底是該交還是不該交。”王女士茫然地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