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學車,如果教練亂收錢,老百姓可以理直氣壯去告他了。昨天下午,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這是我省首部、國內第二部有關駕駛員培訓行業的地方性法規。 現狀:每年超15萬人次學車 隨著杭州社會經濟發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帶來汽車及相關消費升溫。從2004年開始,杭州每年報名學駕人數連年超過15萬人次,今年截至11月,這一數字已達到14.3萬多。 目前,杭州全市現有培訓機構104家,注冊教練車總數4289輛,教練員4269人。實際投入運營教練車輛為3585輛,培訓能力與市場需求已呈供過于求。 新規:培訓費用不得私自收取 為規范培訓教學行為,《條例》規定,明年開始,教練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將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培訓費用由培訓機構統一收取,不得私自收取; 招生站(點)納入培訓機構的正常管理并備案; 培訓機構要與所聘用的教練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教練員和培訓時間選擇權在學員 《條例》還推出一系列培訓便民措施。 從明年開始,需要學車的市民應當與培訓機構簽訂學車合同; 學員有權選擇培訓時間和教練員; 管理部門將建立培訓機構的質量信譽考評制度,每年分兩次發布“駕校排行榜”; 每個教練所教學員考試合格率、投訴情況、星級水平都將公開; 學時預約制度進一步推行,在學員指紋IC卡計時培訓信息庫的基礎上,目前駕校聯網,教練4萬多個指紋也已入庫。 還填補了有償陪駕服務法律空白 此外,《條例》還填補了我國有償陪駕服務的法律空白,規定“專門為提高已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人員駕駛技術而提供有償陪駕服務的行為,屬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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