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侵占安徽省總工會一塊房地產,并屢屢向法院起訴,要求將其歸于自己名下。日前,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安徽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的訴訟作出裁定:駁回安徽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的訴訟請求。 安徽中醫附院屢屢討要的地塊在合肥市三里庵原省工人療養院。1956年6月,原安徽省工人療養院經批準征用該地塊。1957年,由中華全國總工會撥款在該地塊上擴建了省工人療養院的部分建筑設施。1958年,安徽省委指令劃撥給中醫學院使用。1979年以后,工會組織恢復,各地原所占用的工會房地產陸續歸還工會,該地塊也被列為歸還之列。上世紀8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多次發文和召開協調會議,決定由省總工會拿出100萬元人民幣,以支持中醫學院搬遷工作。然而中醫學院在拿到100萬元后,仍未全部搬遷(原療養院的職工宿舍,中醫學院一直占用)。1993年,中醫學院所屬的中醫附院又把該宿舍地塊交給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開發,省總工會得知情況后,及時予以制止。 1994年,中醫學院先后向合肥市兩級法院提起訴訟,均未獲得支持。法院認為,此糾紛是因行政指令調整劃撥引起的房地產糾紛。自1994年至1996年,安徽省委、省政府領導多次就這一糾紛批示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省行管局、土地局、省政府法制局根據批示先后對此進行調處,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告省政府領導。省政府常務會議也曾就此進行過研究。1996年6月12日,省政府有關負責人主持召開包括雙方當事人在內的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會,就爭議地點的權屬作出明確肯定:其土地使用權完全屬于安徽省總工會。此后,合肥市政府及省政府法制辦的協調工作因中醫學院的拒絕接受而擱淺。今年3月,中醫附院再次向省高院提起訴訟。 安徽省高院在裁定書中認為,有關部門已對這一糾紛進行過調處,本案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顯系因政府行政指令調整而引起的糾紛,應由政府主管部門繼續解決,因此依法裁定駁回中醫附院的起訴。安徽省總工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們在等待政府部門解決的同時,將保留依法收回該塊房地產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