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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北京市總工會了解到,今后凡加入“職工重大疾病團體互助保險”的職工,在被查出患有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肝功能衰竭、急性腦梗、腦溢血以及急性心梗,或者實施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以及主動脈手術時,最高可獲得兩萬元的賠付金額。 據了解,職工重大疾病團體互助保險參保對象為已加入中國職工保險互助協會的北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女性未滿55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的中國工會會員可由本人所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集體投保。每單位參保人員需占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80%,職工總數少于或等于2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保。該保險投保金額為198元,保險期限為3年,每份保險金額為1萬元,每位職工最多可投保兩份。其中,參保人在投保前若已查出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重大疾病,原疾病將不予賠付,若原患疾病職工在投保后首次實施參保手術治療,可獲得5000元的賠付金額,在給付保險金后,保險責任中止。咨詢詳情請撥打65273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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