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東省,有幾十家在上世紀末就已經到期的普通路橋收費站,并沒有乘燃油稅的“東風”而壽終正寢,它們又一次被延期了,而且,一“延”就是幾年十幾年,在它們中間,有的還是用財政的錢修筑的 “309國道淄博淄川大橋收費站十年前就到期了,這次國家開征燃油稅以后,收費站不但沒取消,反而又延長了15年收費期,這不成了無限期的‘搖錢樹’了嗎?”貨車司機邱洪民向記者抱怨。 邱洪民是濟南一家公司的業務經理,由于工作關系,經常開車經過淄川大橋收費站。他一直盼著早日取消過路過橋費。國家實行費改稅后,他看到了希望的“曙光”。2009年2月28日,山東省政府取消省內44處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取消的站點公布后,他失望地發現,包括淄川大橋在內的108個收費站并沒有取消。 “這是明目張膽的‘打劫’!”邱洪民氣憤地說。“1998年這個收費站就到期了,后來他們將收費期限延長到2006年底。本指望這次能取消,哪知道又延期了15年,收起錢來沒完沒了,收費站都成了小團體的‘提款機’了!” 不斷延期收費站長生不老 “不僅淄川大橋超期收費,20多處早在十年前就到期的路橋收費站,現在還在收費。”一位熟悉交通系統的人士告訴記者。他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全省路橋隧道收費期限表》。 在這份《全省路橋隧道收費期限表》中,記者看到,309國道淄博淄川大橋停止收費的時間是1998年9月30日;206國道安丘汶河橋收費站、濰高路、羊臨路(東方紅路)臨朐彌河橋收費站到期的日期是1997年12月30日;220國道濱州胡集收費站、327國道泗水收費站、102省道明水收費站等二十余處收費站“壽終正寢”的日子也在上世紀末。這些收費站收費日期到期后,有關部門全部以“貸款未還清”為由,批復延長收費5至9年。 220國道線從山東省東營市起,一直延伸到河南省鄭州市,山東境內長400余公里,高峰時沿途有十幾個收費站。在山東省公布停收44處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之前,220國道菏澤收費站(原菏澤紙坊收費站)、濱州收費站已經過了兩次“延期”。 菏澤收費站的收費期于1999年3月30日到期。當年,有關部門即以“貸款未還清”為由,將收費期限延長至2007年12月31日;2000年9月30日,濱州胡集收費站收費期到期,有關部門以同樣的理由,將收費期延長至2005年9月30日。再次到期后,兩收費站又一次延長了收費期限。 2006年8月31日,國道220長清孝里收費站、淄川大橋等6家收費站收費期限到期,再次批準延長的收費期限長達15年之久!在206國道、327國道山東段及222省道上,批準二次延長收費期限的收費站,多達二十多個! 山東省交通廳財務審計處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延長收費期限的收費站,大都是貸款未還清才批準延期的,省政府都有批文。”他說:“全省利用政府還貸的二級公路收費站已經全部取消,除了經營性的收費站外,這些都是一級公路上的(收費站),不在取消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之內”。 如此延期并無法律依據 山東省交通廳公路局公布的資料,與這位負責人的說法并不相符。220國道山東界內全長400余公里,符合一級公路標準的只有40公里。菏澤、濱州胡集和長清孝里收費站所轄的都是二級公路,長清孝里收費站只有兩車道,所轄路段也是二級路。 國道206蒼山收費站和嶧城收費站所轄的路段亦是二級公路,嶧城段只有兩股車道;327國道在山東省界內有390公里,屬于一二級混合公路,在菏澤境內大都屬于二級公路;222省道全長217公里,一級公路只有25公里。另外,這些收費站標注的收費性質全部是“行政事業性收費”,顯然不是“經營性收費站”。 因不滿濟南黃河大橋違規收費,而將山東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物價局告上法庭(學習網2009年1月23日八版《濟南大橋收費涉嫌違反多部法律法規》)的鄭先生的代理律師鄭吉泉告訴記者:“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這些早過了收費期的收費站應該停止收費,拆除收費設施。” 其實,早在2002年,國務院對處理到期的收費站就有專門的規定。2002年4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不屬于利用國內外貸款或集資建設的公路、城市道路、橋梁、隧道上的收費站;已償還完貸款和集資款,或經營期已滿的收費公路、城市道路、橋梁、隧道上的收費站,一律取消,并限期拆除收費設施。 2004年11月1日實施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技術等級為二級以下(含二級)的公路不得收費;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政府還貸公路在批準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還對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第三十九條還規定,收費公路終止收費后,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自終止收費之日起15日內拆除收費設施。 值得一提的是,《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并沒有到期后延長收費期限的規定。 山東省交通廳財務審計處的說法是:“法律雖然這么規定了,但是這些路都是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實施之前建設的。” 山東省一位資深法律人士說,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違法而不糾正,國家的法律法規權威性何在?如果讓收費期限屆滿的收費站繼續違法收費必將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相關鏈接 河源江面收費站還貸需要七百年 一個貸款建設的路橋項目,收費站一年收費649萬元,卻只還貸31萬元,預計全部還完竟然要756年,這等荒唐事就發生在廣東河源江面收費站。 廣東省交通廳、財政廳等部門在2005年底聯合發布的《公路收費站年限公告》中顯示,在全省74個收費站中,預計還貸期超過30年的收費站有33個,占45,有6個還貸年限超過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費站要756年。 有人大代表建議,應組成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人士參加的“廣東省非經營性路橋管理協會”,對全省“政府還貸公路,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貸款、統一還款”。對委托代為收費的收費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貴州一些收費站還貸比例不足20 貴州省5家收費站自建站起至2003年末,收取的通行費用于歸還貸款的比例不足20,遠遠低于有關辦法規定的70的比例。 在貴州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貴州省審計廳廳長張如飛通報了對江界河大橋、六盤水市雙水等5家收費站自建站起至2003年末的財務收支的審計情況。 張如飛說,由于建設成本和經營支出控制不嚴,挪用通行費收入等原因,致使這5家收費站的還貸力度較低,達不到《貴州省貸款(集資)建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管理暫行辦法》中“收取的車輛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集資)的比例不得低于70”的規定。至2003年末,5家收費站共收取通行費收入9919.48萬元,共計歸還貸款1495.07萬元,僅占通行費收入的15.07,占建設貸款6249.4萬元的23.92,遠遠低于規定比例。(記者姜東良余東明) <--page_info=2_2_1674723--><--page_info=2_1_1674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