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定,基金在虧損的情況下是不分紅的。也就是說,對于絕大多數的基民來說,過去一年的基金投資不會有紅利回報。但是在股市紅火的2007年,基金賺的盆滿缽滿,為什么同樣也不分紅呢?提出這個問題是北京的一位律師,他的這個簡單的問題,觸及到了基金業爭議多年的一道傷口。
2007年基金賺的盆滿缽滿卻未分紅引發爭議最近一位叫張遠忠的北京律師成為媒體和基金業界關注的人物,因為就在兩周前,張遠忠率先向大名鼎鼎的南方基金公司發難,再次引發基金是否該發放紅利的大討論。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尤其南方穩健2號基金,我一看三年都沒分紅,這就很典型了,你一個大公司,應該是行業典范,你在這方面沒有做好典范,我覺得可能別的公司恐怕也有一些問題了。”
4月9日張遠忠所在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向南方基金公司及其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發出了公開法律意見書,要求對方對于2007年近百億元的可分配利潤按照約定進行分紅。
張遠忠:“我們認為他違約了,沒有及時分配07年利潤,違反了合同關于分紅的約定,應該把年度的可分配利潤是90,不低于90應該分紅。”
張遠忠律師所指向的南方穩健成長2號基金是一只偏股型的開放式基金,成立于2006年7月25日,在上一波牛市中,這只基金表現不凡,到2007年年末可供分配收益達到97.35億元,折合可供分配收益為每份額0.6959元。然而該基金沒有實施分紅。2008年,隨著股市持續走熊,南方穩健成長2號基金也沒有逃脫掉虧損的命運,全年巨虧91億元,幾乎吃掉了2007年全部的可分配利潤。
張遠忠:“如果說是他當初按照合同約定分紅的話,基民獲得的收益是可觀的,非常可觀,但現在來講的話,南方公司已經不具備分紅條件。”
在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記者碰到了李大爺,持有近三年沒有拿到一分錢的紅利,這對于家住北京市大興區的基民李大爺來說,怎么也不能理解。
基金投資人李大爺:“你賺的時候你怎么一點也不考慮分紅,有時候基金漲得挺多,從一塊開始漲到兩塊多了,按說這時候你可以分紅,結果它不分,不分‘咵咵’一下來,它想分也沒有了。”
74歲的李大爺是基金的忠實追捧者,從2003年以來,他總共買入了7只基金,南方穩健成長2號發行的時候,他就第一時間買了,隨著股市的起起伏伏,他的基金市值也大起大落,不過他從來沒有考慮把基金賣掉,因為他看中的就是長期投資。
基金投資人李大爺:“我就是希望它一個是保值,能夠稍微賺一些,適當的分點紅,一般老百姓都覺得落地為安是吧,分點紅,好比家里人一看,還分了紅的,不簡單,就這么心里好象能夠安定一些似的,也沒想它分得賺多少是吧。”
遺憾的是,李大爺買的7只基金中有3只就一直沒有分過紅,其中也包括南方穩健成長2號。他說他決定和張遠忠律師一起,向從來不分紅的基金討個說法。事實上,對基金分紅不滿的人遠不只李大爺一個人。記者注意到,在國內某網進行的一項基金維權調查中,有5103人參與了調查,92.2的人認為南方穩健成長2號未分紅是存在違約責任的;有95.4的人表示支持律師的維權行動。那么,南方穩健成長2號不分紅到底違背了什么約定呢?
記者:“你剛才一直在說,南方穩健2號是違約的,你的依據是什么?”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南方穩健成長二號證券投資基金合同,它的第15條第3款第一項說的很清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的前提下,被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這已經表明,你雖然沒有規定最低的是第一次,但你全年應該把你應該可分配收益的90應該進行分配,這是你合同基本的義務。”
4月9日問天律師事務所向南方基金公司及其托管人發出公開法律意見書,至今已經有半個月的時間了,南方基金對張遠忠的質疑又做出了怎樣的回應呢?我們的記者昨天聯系到了南方基金公司。
南方基金公司工作人員:“我們已經交由律師在處理這方面的事情,現在不方便回應。”
事實上,南方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在接到問天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以后,一直沒有進行公開的回應。對于,張遠忠深表遺憾。
張遠忠:“接到了意見書以后,已經超過半個月了,沒有做任何回應;這個行為本身我覺得它是對基民的一種傲慢。”
不過張遠忠告訴記者,不管對方是什么態度,他們一定會把基金分紅維權的事情做下去。
記者:“你們預計的等待期限是多長時間?”
張遠忠:“我想應該不會超過一個月。”
記者:“如果超過一個月,你還沒有得到任何答復的話,你們會怎么做?”
張遠忠:“這個辦法應該很多,可能用行政的辦法,比如說向有關部門申請一下,督促南方公司履行義務啊,或者我們就按照基金合同約定,代表基民們申請仲裁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