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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省多位政協委員建議在金融風暴影響的這段時期內,廣東應暫停員工帶薪休假制度。(2月12日《新快報》)而在江蘇省兩會上,11位人大代表聯名建議,旅游消費是化解金融危機的重要手段,當前應該專門制定出臺《江蘇省公民旅游度假計劃》,全面落實帶薪休假的制度,讓老百姓“有錢又有閑”地去旅游,以此來刺激消費。(2月9日《現代快報》)
一邊是江蘇的代表提議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另一邊是廣東委員們唱起了反調提議要暫停。從大的方面講,理由都那么冠冕堂皇,都是為了應對危機,但開出的藥方竟然如此的截然相反。大多數人都對廣東的提議扔去了臭雞蛋,我們不妨也冷思考一番———
1.為什么要暫停?
按照廣東的說法是時下“飯碗比福利重要”,若強制實行帶薪休假,會帶來新的勞資糾紛。
2.帶薪年假是個“美麗的夢”,暫停才是出路?
奧運歌曲《北京歡迎你》唱得好:有夢想誰都了不起,有愿望就有希望。如果真連夢都沒了,那還指望什么了不起?
3.暫停有用嗎?
如果廣東委員們的說法是對的,那么江蘇的代表們就錯了?顯然,不是這樣。
4.強制執行會引發新的勞資糾紛嗎?
毫無疑問,勞動者絕對擁護,只有企業才會反對。而糾紛的產生只能始于企業違法。
5.可以暫停嗎?
當然可以。前提是建立在勞資雙方利益協商機制基礎之上,這遠遠要比以行政名義強行暫停所造成的負面作用小得多。
6.提出暫停的建議,這是偶然的嗎?
絕對不是,我敢打賭。從當年張茵炮轟無固定期限合同,到張五常指責勞動合同法是企業倒閉潮之禍首,精英們簡直視《勞動合同法》為眼中釘,在每個可能的場合和時機都要跳出來開炮。
7.究竟誰是民意代表?
民意代表的屁股要是坐偏了,就可能壓扁百姓的飯碗。
8.拿什么維護你的權威,我們的勞動新法?
既然總有人喜歡折騰法律,以“違法”破解困局,可這是一個走向法治的社會不能容許的。不要問為什么,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
9.誰聽懂了“體面勞動”的含義?
中華全國總工會領導同志13日在一次國際論壇上提到“體面勞動”,多么溫馨的話語,可是如果連基本休假權都不能實現,談何體面?過冬時,更要合法!
2008年,包括《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三法兩條例”實施,可稱得上是勞動新法實施年。顯然,一年的時間還不足以改變長期以來不規范的勞資關系,企業一時間似乎沒有也不愿適應新法。在我看來,金融危機以來,伴隨著珠三角地區大批企業倒閉,廣東開始逐漸傾向對企業利益的保護,去年11月東莞一位副市長希望暫停實施《勞動合同法》,現在又出現了暫停帶薪休假的聲音,真不敢說,某日、某人會不會又提出將所有“不利于”企業生存的法律全都停止掉。
從保護勞動者的立法本意到保護企業的某種現實訴求,微妙變化的背后,促使我們必須形成一套替企業說話、為員工辦事的勞資沖突解決和利益平衡機制,不能讓強勢一方動輒就通過尋求與權力的聯合,以期實現勞動者完全失語狀態下的被動“同舟共濟”。合理的勞資關系,必須建立在勞資雙方直接博弈、共同決定的基礎上。
另外,從江蘇、廣東兩省對于帶薪休假不同的提議來看,應對金融危機,絕不允許各部門、地方從各自利益出發各自為戰,毫無疑問,那不利于抱團應對共同的危機。
出處: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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