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生意社03月17日訊 隨著新一年的來臨,壯觀的北京奧運會已成為昨日記憶,人們開始越來越關注中國勞動力市場的現狀,關注全球性經濟衰退對這個迄今表現最強勁的經濟體的影響。
在2008年末,媒體大量報道中國國內不同程度的勞動需求的萎縮,許多跨國公司開始轉移到越南等鄰近的國家。同時,從新華社的眾多報道,從中國某大城市的出租車司機集體抗議活動,我們可以看到經濟寒冬也開始沖擊勞動力市場。
這些報道引發人們的思考:在經濟低迷時期,最新一輪的勞動力市場改革和立法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保護了中國的勞動者?
在過去的一年內,旨在規范勞動力市場的法律框架大體形成。2008年1月1日,規范勞動合同、調整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法》開始實行。同時,《就業促進法》的框架也推動了勞動力市場和雇傭政策方面的改革。2008年5月,勞動仲裁法律隨之出臺。這些法律旨在形成關于勞動糾紛(比如無工資、雇主不付社會保障金、雇傭關系的終止)的現代化和專業化法律框架。
最近的《社會保險法》是完全勞動力法規的最后一塊拼圖。在2009年的前兩個月,該草案收集著公眾的意見。該法旨在完善全國、省級及以下的社會保險體系。最近有些評論員把勞動力萎縮和產業轉移歸咎于新的《勞動合同法》。這些分析過于簡單,畢竟新法中許多法規是從今年初才開始生效的。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在2008年頒布的,因此在2008年的時候,很難能夠對雇主的行為有所約束,這就導致了很多雇主大量裁員或者轉移生產線。另外,在雇主故意不支付工資的情況下,條款規定的雙工資處罰,也幾乎不太可能激起媒體報道的勞動市場的萎縮或者轉移的現象。同樣的道理,只有政府能將保護勞動力市場的法規嚴格執行下去,也只有政府才能夠在勞動力市場有所影響。
同時,盡管各省勞動和就業保障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接收到越來越多的個體勞動糾紛案件,旨在調整勞資關系、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勞動仲裁法法令文件的修改,還沒有發揮出實際的效果。在世紀之交的時候,勞動糾紛案件就有增多的趨勢,這也成為中國立法者在勞動力市場領域考慮的核心問題。
現在新的規定實行還不到一年,我們很難說是什么促使了越來越多的勞動糾紛。顯而易見,新《勞動合同法》的頒布提高了公眾的勞動權利意識(最低工資保證、不能隨意地扣減工資和隨意終止合同)。對于新法的大量宣傳,讓公眾知道自己工作的權利以及法律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是保證這些權利的法律武器。當然,目前法律的效力還沒有發揮到公眾理想中的程度,但不管怎樣,現在為新法的法律效力下結論都為時尚早。
很明顯,中國的立法者開始從部分傾向于西方式人力資源管理模型轉向更加重視勞動力市場的監控。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人事部合并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這些都是一些幫助中國公民依法保護自己勞動權利的積極有效途徑。勞動仲裁程序的改革也呈現出專業化和現代化的特點,比如勞動仲裁法庭的實行,先是在深圳試點,然后推廣到中國一半以上的省會。
當經濟寒冬的冷風吹到這個曾持續高增長的國家時,政府越來越重視勞資關系以及健全勞動者權益的法規的健全性;同時,通過一定的機制,來保證這些法規的有效執行。正如一些評論員所言,這是否表明中國已主動決定從“競次”中退出來仍然只是個推測——所謂競次,即以剝奪本國勞動階層的各種勞動保障、人為壓低他們的工資并放任自然環境的損害為代價,從而贏得競爭中的價格優勢。在中國新《勞動合同法》近一年的執行期間,我們有理由樂觀:在經濟嚴重動蕩的時期,中國的勞動力市場并沒有出現過分的動蕩。當然,這也是那些投資者和希望與中國結成良好合作伙伴的人所樂于見到的。
|
| |
| [打印此文][關閉窗口][返回頂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