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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吳邦國委員長作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全國人大代表梁慧星在聽到勞動合同法這一部分時,專門用鉛筆在空白處進行了標注。
“勞動合同法從指導思想到內容設計都存在問題,必須要大改!”昨天中午,梁慧星就勞動合同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等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梁慧星,著名民法學家、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合同法》起草人之一。
無固定期限合同是錯誤的
成都商報:梁老師,您覺得勞動合同法存在什么問題呢?
梁慧星:有沒有合同書不應該成為是否有合同的條件。《合同法》里講了,合同包括口頭和書面,并且除了合同書,他只要有工資單,有職工名單,就可以證明他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所謂無固定期限合同是錯誤的。法律上,合同必須有期限,通過法律來使它有期限。隨時可以解除的合同。
現在有個別企業搞血汗工廠、非法用童工。但這些畢竟是少數,法律可以制裁這些非法行為,但是不能拿個別的做法來對待大多數企業。
我國勞動力成本優勢基本喪失
成都商報:一些反對勞動合同法的人認為該法影響了企業的發展,您怎么看待?
梁慧星:我們企業具有很大的復雜性,和國際大企業不一樣,我們有大企業,但更多的是中小企業。比如來料加工,來料就加班加點,沒有來料的時候就閑著。它是非常彈性的工作機制。你現在采取一刀切的辦法,動不動節假日一加班就是3倍工資,這就不符合實際。
成都商報:對勞動合同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向社會各界征集了意見,也是從保護勞動者權益的角度出發的,為何您會這么嚴厲地批評呢?
梁慧星:現在的問題是工廠都大量關門了,還怎么保護勞動者權益?這部法律,企業方面不滿意,勞動者也不滿意,地方黨政領導也不滿意,不區分企業的大小、行業情況,一刀切。實施勞動合同法后,我們企業的用工成本大大提高,中國過去勞動力生產成本低的優勢已經基本喪失。
我的意見供有關部門參考
成都商報:您和全國人大的有關人士溝通過嗎?
梁慧星:我不和任何人溝通,我只發表我作為學者的獨立觀點。說說我的意見,多一種意見,多一種聲音,供有關部門參考。
成都商報:如果要改,該怎么改?
梁慧星:人大有制度,修改草案,還是修正條款,是停止某些條款的生效,還是馬上組織進行修改。由人大來定。
業主權利需通過斗爭來爭取
成都商報:起草《物權法》時,您提過不少意見?
梁慧星:我的意見和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很多意見不一樣,他們有的采納,有的沒有采納。比如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我希望能列舉哪些不是公共利益的,但是沒有被采納。
成都商報:《物權法》有很多內容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比如,小區的公共用地應該屬于小區業主共有,但是事實上現在大量小區還是物業公司在經營。
梁慧星:一部法律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這需要廣大業主去和物業公司斗爭,通過斗爭來爭取權利。
本報記者廖衛華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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