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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四季度起,各地就出現民工返鄉潮了。公認的原因是美國金融機,是國際經濟不景氣,波及到我國的實體經濟了。沿海城市首當其沖,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不是裁員就是倒閉。因而,內地民工無活可干,只好紛紛打道回家。
面對這個情況,政府做了兩件事。一是安慰安撫企業,比如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允許困難企業減免緩交社保方面的費,等等,以幫助企業度過難關。政府的說法是,幫助了企業也就是保證了就業,也等于是幫助了打工者。政府做的第二件事是,幫助返鄉民工再就業,比如舉辦各種培訓班,對民工創業給予政策優惠。等等。
還有一件事政府應該做,但似乎沒有做,因為媒體基本沒有這方面的報道,那就是幫助被裁民工維權。在返鄉潮里回鄉的民工,在未被解雇前是否全都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是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從2008年1月1日起給他們支付了雙倍工資?是否給他們補繳了應該繳納的養老、醫療等基本的社會保險金?現在他們被用人單位解雇,用人單位是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了他們應有的經濟補償?等等。這方面幾乎是個空白。沿海城市的勞動監管部門根本提都不提,當地的黨政領導機關也置若罔聞,只當不知道。至于民工的“娘家”,民工家鄉的政府和勞動監管部門,更沒有出面幫助本省市民工討回公道的意思。也就是說,各地政府全都沒有打算追究老板們不執行勞動法規的意思。這與2008年初的宣傳口徑行成鮮明反差。
2008年有三部有關勞動方面的法律付諸實施:《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就業促進法》。從2007年起,立法的、執法的,各媒體,都為這三部法律在造勢,比如重慶媒體就連續報道過一旦《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各企業應該怎么做,不允許怎么做,否則將受到何種懲罰,勞動者可以通過何種方式進行投訴和維權;重慶媒體還以醒目的標題告誡各企業《各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的最后期限是1月31日》。等等。全國人大也態度強硬,成立了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組,并決定于2008年9月中旬起“分赴遼寧、江蘇、廣東、陜西、山東、福建開展檢查工作,并委托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云南、甘肅等9個省區人大常委會分別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一時間,社會各界人士以及勞動者們,都有一種“勞動者的春天來到了”的感覺。
可惜好景不長,一個美國金融危機把這一切全都沖垮殆盡。現在人大也不說專項檢查了,政府勞動執法部門也不提維護勞動者權益了。看來,美國金融危機真是害人不淺,害了美國人民又來害中國人民。美國危機不止,中國勞動者的災難不已。這又是為什么?
我們的《勞動合同法》呵,我們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呵,我們的《就業促進法》呵,中國勞動者的春天何時才能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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