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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635.cn/?w=面',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面小陶是一家超市的打字員,由于工作和人際關(guān)系等種種原因,去年3月1日,她向單位提交了書http://www.1635.cn/?w=面',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面辭職申請。3月20日,她感到身體不適,有嘔吐現(xiàn)象,于是到http://www.1635.cn/?w=面',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面檢查,結(jié)果才知自己已懷孕。小陶隨即向單位說明情況,請求收回自己的辭職申請。但單位不同意。4月2日,當(dāng)小陶像往常一樣到單位上班時,單位行政領(lǐng)導(dǎo)向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事后,小陶又多次向領(lǐng)導(dǎo)申明:當(dāng)初在寫辭職申請時不知道自己已懷孕,聽說《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能在孕期解除女職工的勞動合同,故堅持收回申請。但任憑小陶怎樣解釋,單位還是堅持解除合同的決定。無奈,小陶只好向當(dāng)?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要求單位撤銷與其解除合同的決定。
當(dāng)?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受案后,組成仲裁庭,并很快審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上,單位答辯稱:《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yīng)當(dāng)提前三十日以書http://www.1635.cn/?w=面',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申訴人已向用人單位提出書http://www.1635.cn/?w=面',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面辭職申請,待30日期滿后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我們的做法是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的,完全沒有錯。而申訴人小陶則強調(diào)《勞動法》對女職工的“三期”保護政策,對孕期的女職工不得解除合同。 經(jīng)調(diào)查取證,仲裁庭合議后,裁決如下:1.撤銷被訴人解除申訴人勞動合同的決定;2.案件處理費350元,由被訴人(即用人單位)承擔(dān)。
被訴人不服本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的判決結(jié)果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一致。至此,一起辭職案畫上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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