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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問題]
您好,我于2004年7月畢業,于我現在所在單位簽約,當時招聘的人說工資可達2000元(這一點并未寫道協議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中),可當我到公司后才發現,實際工資最多1000元。現在是見習期,還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以我想辭職,可是在就業協議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的備注中寫有“服務5年,每少服務一年繳納違約金20000元”我想問的是,假如我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辭職,要不要交協議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中的違約金,公司又沒有權利扣我的檔案。我還要付哪些責任,我該怎么辦。千恩萬謝。
[律師解答]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因為你未于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少服務一年交納20000元否認約定,還未發生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效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將勞動者的檔案轉至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交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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